莱芜市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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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08 13:06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本报告由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莱城区人民政府、钢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和部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政府部门)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统计附表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莱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w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莱芜市莱城区文化北路001 号;邮编:271199;电话:0634-6210011;传真:0634-6217377;邮箱:lwgkzj@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深入贯彻《条例》和《办法》,以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和《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莱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莱政办发〔2016〕17号)为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公开数量明显增加、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纳入考核评估。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列入政府分工,由常务副市长分管,在莱芜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出台《莱芜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莱办发[2016]50号),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实施,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二是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人员素质。在《2016年莱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莱政办发[2016]17号)中制定计划,年内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12月14日,举办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培训会议,通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解读政务公开指标体系,开展沟通交流,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出台并落实《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试行)》(莱政办发[2015]10号),在公文审签单上设立“公开属性”项目,在制定或获取政府信息时认定并标注其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


  四是推进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定、发布、解读工作。清理并在政府网站公布2012年1月1日以前制定实施的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征求渠道,吸收社会公众意见。2016年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11件,已全部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并解读。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遵循《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未出现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莱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信息,及时回应重大舆情和热点问题。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主动公开信息  条。

  一是规范完善政府网站。坚持“网站是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观念”,充实网站建设队伍和技术力量,加强运行管理,确保链接正常访问,消除断链、错链等问题。完善栏目设置,消除空白栏目,充实栏目内容,及时更新信息,未出现严重错别字,虚假、伪造、反动、暴力等内容,对群众咨询问题及时回复。

 

  二是定期发行政府公报。2016年出版发行《莱芜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及时向社会公布市政府重大信息,已全部在政府网站发布。


  三是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市政府设立新闻发言人1名,各区、各部门单位均设立新闻发言人,明确发言人责任,提升发言人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制定了《莱芜市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重大新闻发布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新闻办进行审核把关并提供发布建议。2016年全市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省、市媒体进行了报道。

 

  四是建好用好新媒体。在市政府网站设置“微门户”栏目,公开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由市政府新闻办安排专人维护“莱芜发布”客户端和“莱芜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及时高效推送政府重大决策和社会关注信息。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回应网民关切,搭建政民沟通新平台,“莱芜发布”新浪微博全年发布信息500余条,粉丝总数37.6万。

  五是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2015年6月底,在莱芜市档案馆、莱芜市图书馆设置市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并统一挂“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牌子。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畅通信息公开的申请渠道,严格落实《莱芜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制度(试行)》(莱政办发[2015]10号),指导各级各部门对依法受理的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同时明确法律救济渠道,确保程序合法、内容全面、格式规范。2016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回复率100%;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全市共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共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0件;全市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  件,已全部审理完毕。

   六、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推进权力运行公开情况。一是对社会关注的重大决策进行预公开。如政府工作报告,决策前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征集意见公告,通过市长公开电话、政府在线等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根据公众意见调整、完善报告内容并对群众进行反馈。二是议定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如莱芜市2016年为民办10件实事确立后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了公开。三是重大决策落实措施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公布2016年莱芜市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市政府网站首页设立“重大信息”专栏,及时发布省委、省政府取消大班额等重要工作部署、监督方式及取得成效等信息。四是审计情况公开。市审计局在市政府网站公布《莱芜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五是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情况公开。市国土局公布采矿权评估报告,市环保局公布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及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六是经济社会政策公开。梳理汇总支持“双创”、促进就业政策等信息,在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内及时公布。


  (二)推进管理服务公开情况。一是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出台《关于公布莱芜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莱政字[2015]24号)、《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莱政字[2015]58号),建立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在市政府网站公布三个清单并根据动态调整情况及时更新。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公开。在市政府及部门网站公布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抽查方式、时间、范围,及时在网站公开抽检结果。在“信用山东”网站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抽检检查等信息。

 

  三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工作,莱芜网上政务大厅于2016年10月23日试运行,实现省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在网上政务大厅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和服务指南并提供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和结果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立“便民服务”专栏,集中公示教育、医疗、水电、环保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地址、联系方式和办事流程。在政府网站公开居住证申领、户口迁移政策等相关公共服务信息,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及全省户口网上迁移业务。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预决算信息公开。2016年3月份公开了市级和区级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9月份公开了市级和区级政府决算、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二是扶贫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立“扶贫工作信息”专栏,公开我市精准扶贫政策、扶贫举措、贫困户认定退出办法等信息,公开各区年度减贫责任书,公开贫困村档案手册、行业帮扶方案、精准扶贫措施等,出台《莱芜市扶贫帮扶主体管理运行实施细则》,落实扶贫公告公示制度。

  三是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市民政局网站等平台公开救助信息,全年共保障城乡低保4.17万人,保障农村五保对象3320人,医疗救助3200余人次,临时救助1320人次。3个社区被国家减灾委、民政部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个社区被省减灾委、民政厅授予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四是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就业发展规划、政策文件、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享受范围、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和程序、就业服务事项办理指南等信息。定期举办“春风行动”、再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招商引资用工“一对一”等专项活动,面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帮助就业。

  五是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棚户区改造政策、改造项目信息及进展情况。及时在村政务公开栏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制定、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情况。每年把经房管、人社、民政、审计四部门会审通过的保障性住房“一保双补”准入及退出情况名单在房管局网站和莱芜日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六是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通过“莱芜环保”网站发布空气质量指数(AQI)、能见度以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等实时和历史监测数据,每日发布空气质量预报,细化空气质量预报内容,包括空气质量级别、空气质量状况、首要污染物、对健康影响情况及建议等。每月在莱芜环保网站、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同步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全年发布12期。

 

 

  七是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中小学校“全面改薄”工作进展、初中小学招生意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工作办法等信息。各医疗机构均在各自网站设立“院务公开”专栏并及时更新医疗器械采购等相关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发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850余条、食品药品抽检信息42次、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14条、食品药品消费警示信息46条,发布了2015年度食品安全状况白皮书、全市2015年食品安全抽检分析报告。
   

  七、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6年,全市教育、医疗卫生、供气、供热、道路运输、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和社会福利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事业单位,均纳入了政务公开体系。在“莱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立“公共服务”专栏,加强了社会管理、公用事业、公共交通、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信息的集中公开工作。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和深入,特别是一些政府数据信息的公开还有待加强;二是有的部门单位对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尚需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四是新媒体的应用还不广泛。

  2017年,莱芜市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来重视和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真实性、时效性,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高政府公信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努力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人民群众参与和知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突出抓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不断丰富和拓展公开渠道。在全市建立起以“莱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单位网站、各专业网站(如莱芜就业网)为主要公开平台,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公开、政府公报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微博微信公开等多渠道公开的体系。四是强化对政务公开的督查考核。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进行督查考核,确保公开的信息规范、合法、及时、准确。

    附表:莱芜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 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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