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打印 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时间:2023-10-2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利用外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以下简称《意见》),按照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要求,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印发。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利用外资工作。2023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把吸引外商投资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2023年全国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扩大市场准入,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工作,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近日,国务院印发了《意见》,提出了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24条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稳外资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出坚定扩大开放的决心。为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我们结合山东实际,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面向社会公众和外资企业征求了意见,经34个省有关部门(单位)会签,完成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省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由省政府印发实施。

二、政策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6方面23条具体措施。

(一)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进一步拓展吸引外资渠道,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区域均衡发展,完善外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

(二)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化活动,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支持政策。

(三)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涉外经贸政策法规制定。

(四)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政策,扎实推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统筹优化涉外商投资企业执法检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保障。

(五)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保障,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国家鼓励发展领域。

(六)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健全引资工作机制,便利境外投资促进工作,拓展外商投资促进渠道,优化外商投资促进评价。

下一步,省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及时落实政策措施,为外国投资者营造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提振外商投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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