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暂无 主题分类: 商贸_海关_旅游_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4-01 发布日期: 2023-04-01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统一编号: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23青岛数字文化应用发展大会的批复
发文字号: 鲁政办字〔2023〕30号 有 效 性: 0
主题分类: 商贸_海关_旅游_其他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鲁政办字〔2023〕30号
成文日期: 2023-04-01
统一编号:
有 效 性: 0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举办2023青岛数字文化应用

发展大会的批复

鲁政办字〔2023〕30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举办2023青岛数字文化应用发展大会的请示》(青政呈〔2023〕23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于2023年4月6日至9日在青岛市举办2023青岛数字文化应用发展大会(以下简称发展大会),发展大会由青岛市政府和省委宣传部共同主办,所需经费由山东省、青岛市、青岛西海岸新区三级财政资金承担。

  二、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节俭、务实、高效办会,按照规定履行邀请有关领导人出席活动的报批手续。认真组织筹备,提升参展企业和展品水平,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安全防范、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现场管理,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发展大会顺利进行。

  三、在招商招展、新闻宣传、展会推介、会刊资料、会场布置等方面不得进行违规宣传、不得随意改变展会名称或增减主办单位。如发展大会举办时间确需调整,主办单位须及时向省政府报备。

  四、请于发展大会结束后1个月内,将发展大会内容、规模、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自查情况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商务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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