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暂无 主题分类: 农业_畜牧业_渔业
成文日期: 2023-04-03 发布日期: 2023-04-04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统一编号: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鲁政办字〔2023〕36号 有 效 性: 0
主题分类: 农业_畜牧业_渔业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鲁政办字〔2023〕36号
成文日期: 2023-04-03
统一编号:
有 效 性: 0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

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3〕3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提高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代表性,确保数据质量,按照农村统计调查制度设计要求,国家统计局决定于202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为做好山东省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采用科学的抽样调查方法,抽选出符合精度设计要求,对省、市、县三级具有代表性的调查样本,用于推算全省和分市、县(市、区)生猪、牛、羊、家禽生产数据及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生产数据。本次样本轮换对象是生猪、牛、羊、家禽所有大型养殖场(户)和所抽中的生猪、牛、羊、家禽非大型养殖场(户),涉及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和生猪调出大县监测调查,既包括省级调查样本,也包括县级调查样本。样本轮换范围覆盖全省所有畜禽生产县(市、区)的行政村(居),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大型养殖场(户)进行全数调查,非大型养殖场(户)进行抽样调查。

二、组织实施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负责组织实施全省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包括抽选省级和县级调查样本、评估样本轮换结果、开展业务培训,以及进行样本轮换需要的技术支持。各市县级国家调查队和有关县级统计局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摸底调查、养殖场(户)核实、辅助调查员选用培训、新样本试调查、后期样本维护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成立样本轮换工作小组,统筹谋划、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各级要高度重视本次样本轮换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畜牧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支持统计调查部门开展样本轮换工作。涉及调查工作的相关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积极配合,协助做好抽样框摸底和样本落实工作,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填报调查资料。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级要为样本轮换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各级农业农村、畜牧部门要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协助做好调查对象的沟通协调。本次样本轮换工作所需经费分级负担,各级财政应对本次样本轮换给予必要经费保障。各级国家调查队和有关县级统计局要合理测算和使用费用,适当调配人员设备,并对辅助调查员给予必要补助。

(三)确保工作质量。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2023年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调查,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样本抽选的科学性、随机性和代表性,高质量完成样本轮换工作。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调查资料不得用于主要畜禽监测调查以外的目的。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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