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11-22
发文字号: 鲁政办字〔2021〕132号 发布日期: 2021-11-26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1〕13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确保2021年底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快递进村”全覆盖,2024年提前一年建成农村寄递物流体系,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原则,加快健全全省县、乡、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建成以快递进村为基础,以县(市、区)级快递园区为中心、乡镇快递共配中心为集散、村级快递公共服务站点为支撑,运行稳定的农村快递物流服务体系,进一步畅通农村生产、消费循环,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为全面推进全省乡村振兴、畅通城乡大循环作出重要贡献。

  二、重点任务

  1.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到2021年底,实现全部行政村通快递,发挥快递通达全国、连结城乡的网络流通优势,打通城乡大动脉、畅通乡村微循环,促进全省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快递通道基本建成。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资源综合利用、面向市场多方合作推进的原则,以长远效益为导向,以合作共赢为基础,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积极性,多方参与、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快递进村。鼓励快递企业之间、快递企业与供销商贸流通企业、快递企业与其他社会资源广泛合作进村,重点推动利用农村客运、邮政基础网络加快进村,促进服务功能叠加复用,提高进村社会综合效能,积极开展村级快件揽收、投递业务,畅通农村市场流通。(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合作社、省乡村振兴局、省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节点。补齐补强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将快递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综合园区共同规划建设,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到2022年底,力争全面实现辐射县域的各县级寄递物流园区建设运行、乡镇寄递物流共配中心建成投产、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完善提升,切实提高县、乡、村骨干快递网络运载处理能力,促进农村寄递网络成为农产品上行外销的重要通道,以及消费品下乡、农村防疫、防汛救灾等物资运输应急保障(体系)通道。到2024年底,农村寄递基础网络设施进一步完善,建成农村寄递物流高效配送体系,网络信息化、共享化、绿色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快件集散流通能力大幅提高,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循环渠道更加畅通,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体系成为农村物流体系的骨干力量。统筹用好现有财政资金扶持政策或专项政策,重点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和车辆运能提升。(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合作社、省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寄递、电商、交通运输、供销等协同发展体系。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的主渠道作用和供销社系统农村服务网络优势,强化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供销等融合发展。复制推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乡村站点建设成功经验,充分利用示范县现有站点服务职能,做到“多点合一、一点多用”。综合运用电商、快递发展政策,促进快递园区与电商园区融合提升,畅通电商线上销售和线下快递渠道,提升全省电商市场占有率。2022年6月底前,争创6个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全国示范区,带动提升寄递物流对农村电商的定制化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完善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合作机制。综合利用现有交通站场、乡镇商贸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整合在村邮政、快递、商超、供销综合服务社等资源,利用农村公共服务场所,加快建设乡镇共配中心和村级快递物流公共服务站。建设农村寄递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动运输集约化、设备标准化和流程信息化,促进农村物流融合发展。(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省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全方位畅通农产品上行寄递服务渠道。鼓励、支持寄递企业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充分发挥“快递进村”作用,聚焦山东蔬菜、果业、畜产品、海(水)产品等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开展“一地一品”“一市多品”销售寄递服务。2022年6月底前,建设12个国家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单类产品外销“超千万件”示范项目,助力当地农产品外销。加大快递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合作社、省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5.构建冷链寄递服务体系。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和其他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支持邮政、快递企业通过购置、租赁和外包等方式增加干线和末端冷链运输车辆,为生鲜规模特色农产品开通冷链运输,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引导寄递企业加快农村冷链快递业务拓展,重点打造2-3家全国领先的省内农产品冷链寄递标杆企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供销合作社、省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化农村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健全县级邮政快递监管工作机构,加强农村寄递服务监管,依法查处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支持建立县级电商、快递协会组织,强化联动合作,加强行业自律。(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确保农村寄递物流安全稳定运行。按照《山东省寄递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快递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村级快递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村级快递公共服务点要配置监控系统,严打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发生重大寄递安全事件。(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快递进村、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全省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重点任务。建立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机制,邮政管理部门牵头,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公安、财政、供销等单位为成员,定期调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各市工作进度情况,研究制定推进措施。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全面抓好部署落实。(省邮政管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强化资金政策保障。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和专项资金,对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给予支持。各市、县(市、区)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关邮政地方责任,确保资金政策扶持到位。(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及时研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省邮政管理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好相关数据统计通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24日印发

责任编辑: 庞巧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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