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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一季度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生态补偿考核结果和环保执法等有关情况
时间:2019-05-07来源:大众网

  09:55丁绍敏

山东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处长 丁绍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崔凤友先生介绍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崔凤友副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09:56崔凤友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崔凤友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向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来宾、新闻记者朋友和长期关心支持山东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地感谢!下面,我介绍一下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基本情况 

  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80μg/m3,同比上升17.6%;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36μg/m3,同比上升14.3%;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20μg/m3,同比下降4.8%;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4μg/m3,同比上升18.9%;重污染天数平均为9.3天,同比增加3.7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90,同比上升11.7%;优良率平均为53.5%,同比减少11.0个百分点。 

  传输通道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85μg/m3,同比上升11.8%;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44μg/m3,同比上升9.1%;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22μg/m3,同比下降4.3%;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6μg/m3,同比上升17.9%;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0.3天,同比增加2.7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7.30,同比上升7.5%;优良率平均为49.3%,同比减少9.9个百分点。 

  09:57崔凤友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等因素影响,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反弹,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针对反弹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召开高规格工作会议。4月1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电视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采取果断措施,打一场大气污染防治歼灭战,重拳整治扬尘污染、工业企业污染和移动源污染,全力巩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局面。 

  二是实施公开约谈。3月28日,于国安副省长对秋冬季以来PM2.5、PM10反弹严重和浓度排名靠后,且反弹较为突出的青岛、枣庄、烟台、泰安、德州、聊城6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进行集体公开约谈,要求被约谈市全力抓好整改,聚焦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每天必争、每微克必争,尽快扭转大气污染防治被动局面。 

  三是落实空气质量预警制度。2月,省生态环境厅向各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坚决遏制污染反弹有关问题的函》。3月17日,以厅党组名义向除济宁以外的15市党委政府发出空气质量严重反弹预警函,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原因分析,迅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反弹趋势。 

  四是开展一系列专项检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山东省2019年清洁空气保障行动方案》,结合省人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全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印发实施《大气污染重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4月18日—5月17日,会同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等部门,分两轮开展为期1个月的大气污染重点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各有关部门和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 

  五是强化环境综合整治。以《问政山东》反映问题整改为契机,对曝光的大气污染问题,立行立改,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会同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研究制定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加快解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居高不下等突出环境问题。 

  (三)生态补偿考核结果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规定的测算办法,经测算,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15市全部上缴补偿资金,共需上缴省级16130万元(威海市暂不参与本年度生态补偿,若今年因污染反弹达不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则年底清算每季度生态补偿资金),烟台市上缴的资金最多,需上缴 1784万元;东营市上缴的资金最少,需上缴528万元。 

  10:00崔凤友

  二、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 

  地表水方面。2019年第一季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确定的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65.1%,较去年同期改善14.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为2.4%,较去年同期改善4.8个百分点;两项约束性指标均达到并优于年度目标要求。国控入海及省控河流中,8.8%的断面水质劣于五类,较去年同期改善18.8个百分点。 

  饮用水方面。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有51个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98.1%,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黑臭水体方面。截至2019年3月底,全省设区的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166个黑臭水体中,162个已整治完成,总体整治完成率为97.6%,达到并优于年度目标要求。 

  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水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定期通报各市水环境达标形势及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并就部分断面超标问题向枣庄、济宁、潍坊、临沂等有关市发出预警函,督促采取措施,加快解决。二是持续抓好国家“水十条”和省级配套方案贯彻落实,起草了《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二期行动计划》,征求有关厅局和地方意见;开展设区市省级配套方案年度实施进展情况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及扣分因素通报至各市政府。三是就饮用水水源保护、黑臭水体整治等涉水攻坚战作战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定期汇总情况、通报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督察督办,厅分管负责同志带队赴潍坊等地,现场查看突出问题整改进展,并召集部分工作滞后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专题调度。

  三、环保执法情况 

  2019年1-3月,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2402件,罚款1.53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件,罚款40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42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4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87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3件。 

  今天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10:06丁绍敏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10:06中国环境报记者

  刚才通报中提到,山东省正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大气污染重点整治专项行动。目前进展如何?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将采取哪些措施?

  10:07崔凤友

  目前,大气污染重点整治专项行动已进入第二阶段(5月5日-5月17日),从第一阶段(4月18日-4月30日)的检查情况看,检查组共检查企业(点位)1829家(个),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点位)661家(个),存在问题717个。其中,工业污染源问题123个(包括未安装治污设施25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18个、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35个、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30个、“散乱污”整治不彻底15个);扬尘污染问题260个(包括建筑工程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96个、公路工程未落实扬尘控制措施36个、露天矿山未落实减尘措施6个、市政工程未落实扬尘控制措施21个、水利工程未落实扬尘控制措施6个、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91个、渣土车覆盖不完全4个);油气回收治理不到位32个;移动源问题62个;其他问题240个。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省政府同意,向16市政府印发《关于转办大气污染重点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的函》,要求认真组织整改,并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和完成时限。在第二轮专项行动中,同时开展对第一轮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同时,实行台账管理,拉单挂账,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逾期完不成任务的,列入问责清单范围,并将按照《山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规定(暂行)》,严肃追责问责。 

  这次开展大气污染重点整治专项行动,得到了各媒体的大力支持。截至5月5日,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央广网、中工网、法制网、中国环境报、山东新闻联播、大众日报、新锐大众、大众网、海报新闻、齐鲁网、闪电新闻、鲁网、齐鲁壹点、新浪、凤凰、网易、搜狐、今日头条等媒体、网站及客户端先后刊发或转载相关报道1800余篇,微博等自媒体信息2900余条。 

  10:08齐鲁晚报记者

  从刚才通报看,全省一季度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同比均出现明显改善,这是否反映了我省当前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下一步我们还将如何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 

  10:08崔凤友

  一季度,我省地表水环境质量呈现较好的改善趋势,优良水体、劣Ⅴ水体比例两项约束性指标均优于国家要求,国控入海和省控断面劣Ⅴ类水体比例也持续下降。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改善趋势,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去年同期部分地区的污染反弹情况之上,如果对当前各断面情况细化分析则会发现,仍有相当一部分断面水质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仅国控断面就多达5个;一季度水质为优良的断面中,接近半数所在汇水区域内现有的“治用保”体系不足以支撑其长期维持在优良级别,后续仍有反弹可能;济南、聊城、德州的个别断面虽已达标,但形势不够稳固,一旦力度有所放松就可能出现超标;此外,根据气象专家预测,包含我省在内的大部分北方地区今年夏秋两季可能出现连续干旱等不利气象条件,也将对河湖水质造成一定影响。总体来看,水污染防治工作仍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一刻也不得松懈。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当前各地存在的流域治污体系短板和不足,综合运用通报、督办、约谈、限批等措施,倒逼各级各部门持续加大治污投入和力度,一条河流一条河流地治,一个断面一个断面地整,扎扎实实地推动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一是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对不达标断面始终保持盯紧抓牢、跟进督办;二是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专家行”,组织领域内资深专家就部分市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现场“把脉会诊、开方下药”;三是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移交问题包案制度,采取清单管理、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等方式,确保涉水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四是大力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确保按照新发布的流域排放标准如期实现达标排放;五是打好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攻坚战,督促地方加快完善城乡基础设施,逐步解决生活源污染问题;六是组织开展全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对达标及水质提升断面予以奖励,对超标及水质恶化断面征收赔偿,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10:10山东新闻联播

  今年第一季度,群众反映和监控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将采取哪些措施? 

  10:11崔凤友

  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群众反映和监控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随机抽查办法(试行)》要求,2019年1月14日至26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全省第一季度群众反映和监控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共随机抽取案件90件,涉及企业107家,检查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有37家,占比34.6%。针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省厅于2月1日印发督办通知,要求各市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依法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全省共实施行政处罚20家,责令整改25家,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违法企业5家,共计罚款237.436万元,问责5人。 

  通过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少数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未严格落实省厅交办的事项,已办结的案件中仍有企业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死灰复燃”等现象。二是现场检查不细致。省厅对各市已办结的案件进行检查时,仍有不少企业存在其他环境问题,说明部分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未做到全面排查,举一反三。三是处罚移送不到位。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后,现场向当地进行反馈,并印发督办通知,但仍有4个市的6个案件查处不到位。四是环境问题整改进度缓慢。个别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件督办力度不足,部分工作无法按期完成。 

  针对上述问题,省生态环境厅于4月4日对第一季度随机抽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全省通报。目前,查处不到位的6个案件已按要求依法查处;环境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的1个案件仍未能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督察办已将其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依法依规督促当地政府及时查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问责,确保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和监控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10:11生活日报记者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转隶到生态环境部门后开展了哪些工作? 

  10:14崔凤友

  根据省机构改革方案,省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到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强化了陆海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统筹协调。此次机构改革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陆地和海洋的连通,为做好陆海统筹、以海定陆奠定了基础。职能划转后,我厅按照“陆海统筹、系统治理,重点突破、带动全局”的思路,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打响我省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渤海的生态保护工作,对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作出重要部署。2019年2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立足于我省全部管辖黄海、渤海海域,确定了陆域入海污染控制、海岸带生态保护与修复、海洋污染防治等3方面13项100多个具体攻坚任务,决心通过海陆系统治理,着力改善全省海洋生态环境质量。3月12日,省政府在烟台召开了全省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座谈会,传达学习生态环境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座谈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于国安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打好全省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作出动员部署,全面打响省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目前,我厅已建立台账管理和定期调度制度,保障渤海综合治理各项攻坚任务落实。根据第一季度调度情况看,攻坚任务开局良好。 

  二是加快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印发实施《山东省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指导滨州、东营、潍坊、烟台渤海4市编制完成本市方案。我厅成立工作专班,着力推动工作。1月30日和3月14日,先后召开全省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启动会和推进会,加强部署推动,全力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目前,正在部署东营、烟台、潍坊、滨州沿渤海4市入海排污口无人机航测工作,计划5月底前完成,并压茬部署青岛、威海、日照3市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三是深入开展水质状况调研。为确保实现渤海攻坚确定的水质目标,与生态环境部专题调研组一起,先后赴东营、潍坊开展渤海近岸海域水质状况现场调研,并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对我省渤海海域水质状况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4月19日,与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进行对接咨询,进一步分析黄河及水动力变化等因素对山东所辖渤海海域特别是莱州湾海域水质状况的影响。目前,已基本摸清影响我省渤海近岸海水水质环境质量的根本原因,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善措施。 

  四是全面推行“湾长制”。我省是全国第一批“湾长制”试点省份之一。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厅坚持走在全国前列的理念,着力推动湾长制各项工作。为提高工作效能,我厅成立了工作专班,本着“立足需求、规范高效、便捷操作”的原则,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总体思路,在赴相关省市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山东省湾长制会议制度》《山东省湾长制信息管理制度》《山东省湾长巡查规定》三项制度。随着湾长制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将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管海、治海主体责任。目前,正督促有关市编制渤海湾、莱州湾、丁字湾三个省级海湾的“一湾一策”污染防治方案,为重点海湾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政策支撑。 

  五是编制实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系统谋划今后一段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我厅组织编制全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之作为深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细化任务分工,分解责任目标,明确实施路径。2月24日,经省政府批复同意,我厅印发实施《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0年)》,把山东省海域规划为17类341个分区进行分区管控,对全省近岸海域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确保至2020年,我省海洋环境质量实现整体改善,近岸水质稳中趋好。 

  10:15丁绍敏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环保宣教中心宣传科张素华。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陈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