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创新发展的框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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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08 16:16 来源: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月2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创新发展的框架意见》(鲁政字〔2019〕26号),对建立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产研院)推动创新发展作出了全面的规划和部署。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8年7月,刘家义书记、龚正省长带领山东党政代表团赴苏浙粤考察学习,提出了建设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山东产研院”)的设想,并将其作为省制度创新第一批15个重点项目之一。按照省委要求,省科技厅与济南市委、市政府和相关省直部门组成课题组,多次赴南方学习经验,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组成专班强力推进课题研究、选址建设、院长选聘等各项准备工作。期间,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组织有关省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建议。2018年12月16日,省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22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2月2日,以省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二、文件主要内容

  《框架意见》分为总体要求、目标步骤、组织架构、支持政策、组织实施五个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提出产研院建设要遵循“突出市场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引领产业升级、树立全球视野、凝聚创新合力”五个基本原则。

  二是目标步骤。提出加快建立“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创新创业创富一体化、研究开发产业一体化的创新体制机制,以产研院建设示范形成科研机构改革先行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区,为全省推动制度创新提供样板。实施步骤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9年-2020年)以建立产研院运营管理制度,初步构建市场化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治理体系为重点,全力打造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制度与环境。第二阶段(2021年-2025年)以建成具备良好自我发展能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型研发机构为目标,在引进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团队,突破前沿性、关键性、共性产业技术,催生一批原创性新兴产业和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上市企业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是组织架构。采取理事会决策下的产研院院长负责制,搭建以“产研院+投资发展公司+专业研究所等创新主体”的组织架构。产研院理事会由省政府、济南市政府领导,省直和济南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产研院和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负责人,科技界、经济界等相关人士共同组成,确保理事会全面、高效地发挥议事、规划、评估等各项工作职能。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设立产研院党组织。

  四是支持政策。借鉴雄安新区、深圳、杭州、成都等先进城市的做法,结合山东实际,围绕赋予产研院运营管理自主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服务、健全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的制度四个方面,梳理出了14条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支持政策。

  五是组织实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快载体建设、加强法制保障、强化监督管理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陈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