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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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9 14:44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为加强开发区用地管理,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14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收(邮编250014),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angfanggtt@shandong.cn。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

  联系人:刘炳良 0531-81691876,66575866(传真)

  附件:关于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19年11月25日


《关于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质

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起草情况

  一、背景和过程

  2019年7月10日,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标志着我省开发区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对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按照省委《意见》和省委改革办《工作建议方案》要求,我厅负责第13项重点任务(共有18项重点任务):制定推动开发区集约节约用地具体办法,年底之前完成。

  根据厅领导安排,我处组建工作专班,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瞄准前沿、探索创新的原则,梳理分析了国家、部委及外省关于开发区用地管理、工业用地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充分吸收借鉴近两年来广东、浙江、江苏、上海、深圳等省市创新性、前瞻性用地政策,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省直有关部门和系统内部意见,进行了吸收采纳。

  二、主要内容

  (一)基本思路。考虑到开发区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在自然资源管理和土地集约利用方面应该走在全省前列,部分政策可在开发区先行先试。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用地原则,从加强规划管控、优化资源配置、创新供地方式、盘活存量用地、加强监测监管、建立奖惩机制等方面探索制定差别化、具体化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进一步提升开发区用地效率和效益,促进产业集聚、转型升级,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包括5部分内容,共16条具体措施。

  1.坚持规划统筹,促进区域协调联动。包括规划管控、引导工业项目进区入园、鼓励土地混合利用立体开发、创新合作共建模式等4条措施,通过规划管控,引导项目进区入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土地混合利用和设施共建共享,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支持“飞地经济”、合作共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2.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包括建立项目优选联审制度、推行“标准地”制度、推进高标准厂房建设、支持新型产业用地发展等4条措施。通过建立部门联席审查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确保招商项目质量;推进高标准厂房建设有利于引导产业集聚、保障中小企业发展空间;“标准地”制度改革、新型产业用地是借鉴最近几年广东、浙江等地探索创新的用地政策,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适应新兴产业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

  3.盘活存量用地,加快转型升级。包括多措并举推进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鼓励企业实行“零增地”技改、实行过渡期用地政策等3条措施。“零增地”技改内容参考了省工信厅最新出台的文件,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内容对一些重点任务进行了突出强调,要求各地对存量土地资源进行调查摸底、以地招商,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二级市场建设、实施过渡期用地政策,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和腾笼换鸟,实现高质量发展。

  4.加强监测监管,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探索实施项目履约保函制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建立工业项目退出机制等3条措施。强化企业用地供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和约束措施,引导企业依法依规依约用地,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5.落实共同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包括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机制、落实主体责任等2条措施。通过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开展示范区创建活动、落实市、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引导和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

责任编辑: 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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