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美丽村居建设“四一三”行动推进方案》
【 字体:
打印
时间:2018-07-16 13:59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对乡村建设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以多样化美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要科学把握各地差异和特点,注重地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委一号文件提出要打造特色山东民居。为此,省政府组成联合调研组赴省内外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美丽村居建设“四一三”行动推进方案》。

  二、目标任务

  开展美丽村居建设“四一三”行动,集中打造胶东、鲁中、鲁西南、鲁西北4大风貌区,布局建设胶东海滨、沂蒙山区、黄河沿岸、大运河沿线等10条风貌带。到2020年,打造300个省级试点村,4大风貌区和10条风貌带初步形成;到2025年,形成多片立足乡土社会、体现现代文明、宜居宜业宜游的“鲁派民居”建筑群落,山东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基本绘就。

  三、主要措施

  《推进方案》围绕如何启动好、推进好、建设好美丽村居,从规划设计、建设管控、试点示范、要素保障、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17条政策措施。

  (一)规划设计方面。编制全省和市域乡村风貌规划,推进村庄规划全覆盖,美丽村居建设试点村和有条件的村庄要开展村庄设计。开展泰山奖·美丽村居建筑设计大赛,每年推出一批优秀设计成果。全面推行村居项目“带图审批”规划许可制度。

  (二)建设管控方面。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对不同村选择不同的美丽村居建设模式。推进绿色节能村居建设,鼓励使用绿色建材。实施建筑放样、基槽验收、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监管人员“四到场”制度。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三)试点示范方面。坚持“政府主导、村民主体、市场参与”的原则,政府加强引导和服务,突出村民主体地位,引入社会资本,采用“综合营建”模式分三批开展省级试点,2018、2019、2020年分别选择50个、100个、150个村庄。市、县也要结合实际开展试点工作。

  (四)要素保障方面。从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按标准对省级试点村给予奖补。增减挂钩节余土地指标优先保障美丽村居建设用地需要。引导规划、建筑等优秀技术人员下乡,发布美丽村居设计师名录、村庄设计导则、建设导则和案例手册。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培训。

  (五)组织领导方面。省级建立美丽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将美丽村居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将评估考核结果与省级支持政策和奖补资金直接挂钩。将美丽村居建设纳入村务公开制度,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责任编辑:李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