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经市委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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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07 14:35 来源:省水利厅

  由菏泽市水利局编制的《菏泽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继4月17日由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4月21日,市委常务会议再次审议并通过了该《方案》。 

  市委书记孙爱军主持会议并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实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各级务必提高认识,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加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是各级河湖管理保护和河长制工作的总河长,对河湖管理保护和河长制工作负总责,一定要把河长制工作作为今后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三要加快河长制工作进度。确保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各项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四要搞好创新。认真学习借鉴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打造河长制工作亮点。五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河长制工作深入人心、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责任编辑: 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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