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全面部署实行河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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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07 14:30 来源:省水利厅

  4月24日,临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关于公布临沂市市级河长组织体系的通知》,并于4月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并介绍了全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临沂市将自上而下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并将所有河道及沿河湖所建的水库、闸坝、塘坝、泵站、水电站、取排水口等水利工程,以及有河道功能的灌排渠道,全部纳入河长管理范围。临沂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总河长,市长、市委副书记等14名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别担任23条重要河流的市级河长。全市乡镇以上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市级河长制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市水利局,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

  临沂市分别确定了2017年、2020年、2030年工作目标,明确了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确定了加强领导、建立制度、强化管理、落实资金、严格考核、加强宣传等保障措施,特别是在河湖管理方面,对纳入管理范围的河湖将逐条逐段落实管理主体和维护主体,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配备河管员,落实管护经费,积极推动河湖管理保护专业化、社会化。将通过招募、聘用等多种方式,择优选拔民间河长,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和义务护河队,对河湖开展巡视、保护工作。

  目前,临沂市各级河长体系已基本建立,整体工作正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进度走在了全省前列。 


责任编辑: 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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