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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银雀山办事处五里堡居委违法征地拆迁
时间:2013-04-02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网友:  匿名  (60.213.13.*) 2011-11-8 14:02 
姜省长:
  山东临沂兰山区银雀山办事处五里堡居委打着旧村改造的名义,擅自征地拆迁。 经查,无一切手续,只是为了尽早拆迁完毕后,想把我们祖辈居住的宅基地高价卖给开发商进行商业开发。而我们的党支部书记和他的鼠辈侄子,在其中占据了绝大的好处。本应还建给老百姓的商业门头,被他们暗自扣留做给自己和相关利益者,却拿相同面积的住宅房给老百姓。他们在下面做尽了坏事,却让政府和党组织买单,这样的事还望我们的国土部部署调查下,还老百姓一个公道。麻烦了。

 

 


 

 

回复单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省政府信息公开办)                  2012-1-10 11:4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征地拆迁问题的留言收悉,临沂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兰山区政府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和虞海林的基本情况,五里堡社区居民虞海林所反映的旧村改造项目,即新华-五里堡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临沂电业局西片区改造项目),位于开阳路以南、新华路以西、金雀路以北、羲之路以东,总占地50亩,共涉及拆迁民房131户,面积3.6万平方米。其中新华社区占地16亩,涉及民房54户,面积1.2万平方米;五里堡社区占地34亩,涉及民房77户,面积2.4万平方米。该项目地处临沂城城区,项目内民房破旧,建筑杂乱,有平房、楼房、瓦房、大棚等,基础设施落后,雨天里污水横流,项目内绝大多数居民都希望进行旧村改造。
  关于反映“将宅基地高价卖给开发商”问题的调查情况。经认查,拆迁后的土地,其中16亩划拨给临沂市供电公司用于临沂电力综合调度中心的建设,剩余34亩用于新华、五里堡社区居民的就地还建安置,并非反映的高价卖给开发商。反映人虞海林所处房屋位置是计划建设临沂市供电公司调度中心的,并非是商业开发。
  关于反映“五里堡居委打着旧村改造的名义,擅自征地拆迁”问题的调查情况。经认查,该片区改造项目是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报请临沂市涑河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同意,社区本照“村民自治、协议拆迁”的原则对本社区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拆迁改造。制定了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其中营业用房的认定和补偿参照以上两个文件执行),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补偿安置方式,对项目规划、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还建安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公示,确保拆迁改造公开透明。
  关于反映“党支部书记以权谋私”问题的调查落实情况。经查,五里堡社区党总支书记王金国1976年12月至2011年4月在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工作,现已离岗,离岗前任区法院副院长职务。鉴于社区的复杂状况,2011年4月,街道党工委在征求本人意见,报请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法院、区委同意的情况下,决定任命王金国同志担任五里堡社区党总支书记。该同志祖籍五里堡社区,在五里堡社区威望高、辈份高,法纪观念强,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虞海林反映问题查无实据。
  关于反映“暗自扣留本应还建给老百姓的商业门头”问题的调查情况。经查,五里堡社区旧村改造涉及房屋(包括虞海林在内)是集体土地上的住宅用房,并非营业用房。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临沂市中心城区房屋拆迁安置和土地补偿实施办法》以及社区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不存在还建商业门头的问题,虞海林反映的“被暗自扣留给自己和相关利益者”更是毫无根据。
  经过广泛动员,社区拆迁户积极响应,截止目前该片区现已协议拆迁127户,剩余4户(其中五里堡社区3户,含虞海林母亲宅基地)。目前社区有关人员正在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有关旧村改造的政策也已多次向虞海林本人及其母亲解释,力争让其站在大多数人利益的角度上,早日理解、支持社区工作,让大多数居民早日回迁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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