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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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00011211600002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496XJ2000112116000

本事项由省司法厅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山东省司法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法定办结时限 1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12
服务对象类型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行使层级 省级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事项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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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B10号综合窗口 - B10
审批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委员会登记证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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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76号
依据内容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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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
依据内容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仲裁委员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或者证书: (一)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三)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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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
依据内容 第二条 仲裁委员会的登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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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
依据内容 第七条 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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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
依据内容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仲裁委员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或者证书: (一)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三)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76号
依据内容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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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
依据内容 第八条 登记机关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注销登记,自作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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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审核 符合法定条件 -
受理 符合法定条件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1、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直辖市、省会市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组件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367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docx.docx 367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docx.docx -
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369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jpg.jpg 369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jpg.jpg -
注销清算报告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368注销清算报告.docx.docx 368注销清算报告.docx.docx -
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申请书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366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申请书.docx.docx 366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申请书.docx.docx -

常见问题

  • 1

    问 : 仲裁委员会注销需要清算吗?

    回答:需要。
  • 2

    问 : 直辖市可以设立仲裁委员会吗?

    回答: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3

    问 : 设立仲裁委员会需要登记吗?

    回答: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82083235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B10号综合窗口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82083165

窗口投诉地址: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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