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
基本编码:00011211600002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496XJ2000112116000
本事项由省司法厅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司法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法定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否 | 事项版本 | 12 | |
服务对象类型 | -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通办业务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 否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 |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B10号综合窗口 - B10 |
审批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委员会登记证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76号 |
依据内容 |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 |
依据内容 |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仲裁委员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或者证书: (一)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三)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 |
依据内容 | 第二条 仲裁委员会的登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 |
依据内容 | 第七条 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 |
依据内容 |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仲裁委员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或者证书: (一)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三)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76号 |
依据内容 |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 |
依据内容 | 第八条 登记机关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注销登记,自作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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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1、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直辖市、省会市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组件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无 | -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 | 必要 | 367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docx.docx | 367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docx.docx | 无 | 无 | - |
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无 | -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 | 必要 | 369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jpg.jpg | 369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jpg.jpg | 无 | 无 | - |
注销清算报告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无 | -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 | 必要 | 368注销清算报告.docx.docx | 368注销清算报告.docx.docx | 无 | 无 | - |
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申请书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无 | -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 | 必要 | 366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申请书.docx.docx | 366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申请书.docx.docx | 无 | 无 | - |
常见问题
问 : 仲裁委员会注销需要清算吗?
回答:需要。问 : 直辖市可以设立仲裁委员会吗?
回答: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问 : 设立仲裁委员会需要登记吗?
回答: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