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10窗口
  •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531-68966269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省卫生计生委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不含已明确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医疗广告申请表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2 A4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doc.doc 医疗广告申请表 (2).doc.doc 填报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时应一并填报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材料齐全,填报无误。 -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原件 纸质 2 A4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docx.docx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1).docx.docx 1、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光盘一式三份),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告成品样件。2、平面广告提供小样,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4、页面样件申请审查时至少需提交本文书一式八份,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5、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原件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材料齐全,填报无误。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2 A4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章; 证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