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局分中心1楼医保专区医保综合业务窗口C2、C4、C6、C16、C19、C20、C21、C22、C23、C24、C25
  •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531-81286763;0531-81286743。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参保职工出国定居、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统筹范围外、异地备案、死亡等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部门共享核验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非必要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参保人死亡的,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死亡医学证明;非本人支取需提供相应的代办或公证等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保电子凭证 窗口提交,部门共享核验 政府部门核发 医保部门核发 非必要 -- --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参保人死亡的,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死亡医学证明;非本人支取需提供相应的代办或公证等材料。
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窗口提交,部门共享核验 政府部门核发 人社部门核发 非必要 社会保障卡(空白表格).jpeg 社会保障卡 (示例样表).jpeg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参保人死亡的,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死亡医学证明;非本人支取需提供相应的代办或公证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