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16地市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 联系电话: 0531-51766165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义诊组织单位原则上应组织本地区的医务人员在本地区范围内举行义诊,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日到义诊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需跨县(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义诊时,组织单位应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30日分别向其所在地和义诊所在地相应的县(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义诊活动备案表 原件 纸质 1 A4 - 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卫生行政部门核发 必要 义诊活动备案表(空白表格).doc 义诊活动备案表(示例样表).doc - 依据《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