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济南市章丘区圣井街道世纪大道7558号
  • 办理时间: 冬季: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夏季: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531-83312863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二)自行解散的;(三)分立、合并的;(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社会团体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社会团体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社会团体处分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社会团体章程(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适用)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 - - 申请人自备 必要 2.1社会团体章程(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适用).doc 2.1社会团体章程(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适用).doc - - -
社会团体章程(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适用)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 - - 申请人自备 必要 2.2社会团体章程(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适用).docx 2.2社会团体章程(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适用).docx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