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1号楼3楼B5窗口)
  •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531-51781315;0531-51781317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1.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 2.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3.开通“慈善中国”网上系统账户。《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四条:“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制定募捐方案。募捐方案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地域、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接受捐赠方式、银行账户、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募捐方案应当在开展募捐活动前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表 原件 电子 0 -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备案表可从山东政务服务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项目材料目录中下载,或直接在办理系统网上填报即可 必要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表(空白表格) (1).doc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表(示例样表).docx - 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