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政府综合楼三楼330室
  •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531-51783730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认同,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在促进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崇高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表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3 A4 - 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监制,从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分厅”下载 必要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初审推荐表(空白表格).docx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初审推荐表(示例样表).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