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优抚褒扬纪念处402房间(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甸柳街道经十路14439号)
  •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8点30—17点(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 联系电话: 51787712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为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伤残军人,需长年医疗或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集中供养申请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1 A4 - 窗口提交 其他 本人或家属申请,县级退役军人部门的意见 必要 个人申请.docx 个人申请.docx - 申请人应为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伤残军人,需长年医疗或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