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事项名称:仲裁委员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国家基本编码:000112012000)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 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事务类B01窗口
  •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531-82083235 0531-82083162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二)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三)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四)有必要的财产; (五)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六)有聘任的仲裁员。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住所证明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 其他 房屋登记部门开具或申请人自备租赁合同 必要 - 住所证明.png 提交办公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等 符合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租赁合同要求 提交办公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等
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 申请人自备 市人民政府出具 必要 - 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docx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出具 加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章 市政府申请登记材料
设立文件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 政府部门核发 市政府文件 必要 - 设立文件.docx - 真实有效 提交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仲裁委员会章程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 申请人自备 仲裁委员会制定 必要 - 仲裁委员会章程.docx
资金到位证明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 其他 财政部门出具或银行到账清单 必要 - 资金到位证明.docx 真实有效 由设立仲裁委员会的市级财政部门提供设立仲裁委员会的划款证明或银行到账清单
拟聘任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登记表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 申请人自备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开具 必要 拟聘任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登记表.docx 拟聘任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登记表(样表).docx 设区的市政府出具 设立仲裁委员会的市政府拟聘任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登记表
拟聘任仲裁员基本情况表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拟聘任仲裁员基本情况表.docx 拟聘任仲裁员基本情况表.docx - - 拟聘任仲裁员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