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区B01窗口
  •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531-82083195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1.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应是境内教育机构与境外教育机构以不设立教育机构的方式,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合作开展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 。^2. 境内教育机构必须是在本省具有法人资格且国家允许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校 。^3. 境外教育机构必须是在所在国或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登记注册的实施正规教育的学校或培训组织 。^4.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与境外教育机构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应在已设专业或相近专业中开展学历教育。^5.高级中等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举办高中阶段学历教育或非学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内容与层次应与我省教育机构一致或接近。^6.应具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完整的教学计划。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双方法人签字盖章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其他 下载样表填报,双方法人签字盖章 必要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空白表格).doc.doc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示例样表).pdf.pdf 双方法人签字盖章 内容真实 -
合作办学协议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双方签字盖章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其他 双方签署协议 必要 - - 双方签字盖章 要素完整,双方签字盖章 -
中外方法人资格证明 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资格证明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其他 双方提供 必要 - - 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资格证明 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资格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