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省深化信用赋能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
时间: 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00
出席: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郭朝波 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李东方 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局长赵辉 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赵方德 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赵风勇
内容: 邀请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深化信用赋能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
陈琛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郭朝波女士,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李东方先生,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局长赵辉先生,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赵方德先生,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赵风勇先生,解读山东省深化信用赋能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郭朝波女士介绍有关情况。
郭朝波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山东市场监管工作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围绕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着力稳定预期、激发活力,增强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完善信用监管制度体系,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强化信用助企服务。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举办信用宣传活动1430余场次,对250.7万户经营主体开展信用合规提醒,对2.9万户经营主体实施容错纠错等柔性监管措施,向金融机构推送合规经营、信用风险低的企业30余万户,优先给予贷款支持。截至目前,省市场监管局共归集涉企信用信息3.7亿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累计访问量达到166.03亿人次。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归集企业登记注册、年度经营情况和政府部门履职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并将各类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对外公示,形成企业“全景画像”。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是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降低企业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满足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更好服务经济回升向好,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修订后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应用管理办法》。下面,我就《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及特点进行简要介绍。
第一,关于修订背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为抓好会议决策部署落实,我们结合近5年来山东公示系统运行实践,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着眼于经营主体在信用政策方面的迫切需求,增加信用修复、信用激励有关措施,为经营主体发展赋能增效。
第二,关于主要内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7章35条。第一章是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相关概念和工作机制。第二章至第五章,分别从涉企信息归集与公示、公示期限与信用修复、信息共享与应用、信息管理与异议处理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第六章和第七章,分别规定了责任追究和附则相关条款。
第三,关于亮点变化。新《管理办法》主要做了以下三点改进:一是减少基层重复录入。目前我省省级层面有多个不同领域的信息系统,系统间未完全实现信息共享。新《管理办法》实施后,将更好地推动信息互联共享,在省信用平台、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等任一系统录入相关涉企信息后,都将归集到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既满足政府部门履行公示义务的要求,又减少重复录入,减轻了基层负担。二是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工作中,不少企业反映,原《管理办法》只明确信用修复原则,缺少具体修复标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过长;缺少对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修复的规定等问题,影响企业重塑信用。新《管理办法》缩短了行政处罚公示期限,提出了信用修复操作性措施,如增加了抽查检查结果信用修复规定、与省信用平台协同修复规定等,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更加完善,将有效激发失信主体的守信意愿。三是突出守信企业正向激励。针对在信用监管工作中对守信主体正向激励不够的问题,新《管理办法》首次增加了对企业“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和“信用承诺及履行情况”相关内容的公示,比如将省长质量奖等荣誉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对外公示,扩大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参与市场竞争增加砝码;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及获得荣誉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支持各级政府部门为守信企业提供精准帮扶,助力企业获得信用红利。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陈琛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刚才介绍过,市场监管部门在完善信用监管制度体系方面取得了诸多成效。除了《管理办法》外,市场监管部门还有哪些政策措施?
郭朝波
感谢您的提问。除了《管理办法》外,在信用监管制度建设方面,市场监管部门还出台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示信息抽查、信用修复以及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构建了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截至目前,全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43.6万户,同时对32.3万户企业实施信用修复,以信用环境的改善,助推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向好向优。
特别是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加强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深化信用提升行动,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不断完善信用赋能政策措施,为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夯实了信用基础。
一是开展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守信激励,强化信誉信息公示,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开展信用商圈、园区、街区培育工作,提升经营主体信用合规能力。建立信用惩戒缓冲和抽查容错机制,加强信用修复和信用信息服务,提升经营主体诚信意识,营造“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社会氛围。
二是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自2020年起,对全省465万户企业,全面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今年10月份,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同时,拓展信用分类结果应用场景,积极向金融机构、电商平台推荐信用风险低、信用评价好的个体工商户,为个体工商户信贷融资、享受电商平台政策优惠提供更多帮扶。
三是健全信用监管基础体系。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全面升级改造山东公示系统,推动注册资本实缴信息强制公示等制度落实。推进数据质量全面提升,健全经营主体数据治理常态长效机制。深化信用信息应用,探索向平台企业开放共享信用监管数据。开展试点创新,推动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等领域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减负增效、赋能发展,深化信用监管领域改革,持续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中新社记者
交通是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对交通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有哪些影响?省交通运输厅将从哪些方面发力?
赵方德
感谢您的提问。正像您刚才提问中所说的,交通运输是涉企信用信息管理的重要领域,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对加强和改进信用交通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持续做好涉企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和应用管理,构建行业信用监管新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用赋能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一是实现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共享。开发完成山东省交通行业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和“信用交通·山东”网站,与工程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超限审批、综合执法等系统对接融合,实现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和7个工作日内的公开公示。逐步实现信用承诺、信用评价等涉企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截至2024年11月底,行业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归集数据总量4798万条,初步形成可供利用的行业信用大数据资源,为行业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省交通运输厅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并录入检查结果数据1169条,平台将结果数据自动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制定安全生产、工程建设、道路运输等业务领域信用评价制度,对企业定期开展信用评价,逐步建立完善企业“一户式”信用档案。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跨部门共享应用,有效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推行涉企执法“三书同达”。我们所说的“三书同达”是指在涉企行政执法中以普通程序作出除警告、通报批评之外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实现对企业的“行政处罚—合规建议—信用修复”全链条闭环执法监管服务新模式。按照“谁处罚、谁告知、谁建议”的原则,在作出行政处罚时,执法人员同步对违法企业开展行政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行政合规建议,主动向企业宣传和告知信用修复政策及流程,切实保障企业信用修复知情权,推动从“企业自发申请修复”向“主动告知和协助修复”转变,帮助企业通过信用修复,退出失信惩戒,进一步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营造诚实守信营商环境,助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我先回答这些,谢谢!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我们了解到,信用修复是企业特别关心的问题。《管理办法》中提出了信用修复的具体规定,可否解读一下新修订后有什么变化?“改过”企业如何实现“自新”?
赵风勇
谢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各方越来越关注信用修复,因为信用修复能够为失信的经营主体提供纠正失信行为的机会,通过信用修复重塑自身信用,帮助其在未来发展中获得更多的机会。新《管理办法》回应了企业信用修复期盼,通过完善信用修复规定,让信用监管更具“柔性”和“温度”。
一是,扩大信用修复范围。《管理办法》修订后,公示系统信用修复范围扩大至“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等抽查检查结果相关负面信息”“不实承诺信息”“股权冻结信息”等,涉及这些事项的公示信息,企业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满足最低公示期限等信用修复条件,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信用修复。
特别是“双随机、一公开”等抽查检查结果相关负面信息、不实承诺信息、股权冻结信息以及企业自主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是这次文件修订后新增加的修复事项。如,某家企业在抽查检查中被发现存在问题,抽查检查负面信息没有规定公示期限,长期在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影响企业的招投标、融资等经营活动。现在,按照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企业按要求整改后,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满足最低公示期等信用修复条件后,是可以申请对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进行信用修复,从而避免过度失信惩戒,更好支持企业发展。
二是,明确信用修复期限。《管理办法》规定,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相关负面信息、不实承诺信息最短公示期限为3个月,最长为3年。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领域和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最短公示期1年,符合上述规定,且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可向失信信息认定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三是,支持全程网办。为给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公示系统上线了网上信用修复功能,有信用修复需求的企业,可以通过公示系统在线上传材料、提交申请,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实现信用修复“全程网办”和“零次跑”“零见面”。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信用修复的赋能作用,更好促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在此也提醒广大经营主体,关注自身信用,依法诚信经营。
人民网记者
生态环境关系着千家万户,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请问省生态环境厅采取了哪些举措,让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更加有针对性、更能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赵辉
感谢您的提问。信用评价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生态环境厅依托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加强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管理,鼓励企业主动纠正环境失信行为,以良好的信用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精准评价企业环境信用状况。为实现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将信用等级设置为“绿、蓝、黄、黑”四个等级;采用“驾照式”管理模式,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细化为26项,采取记分与“一票否决”相结合方式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目前已累计对38万家企业开展了环境信用评价。二是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环境信用修复。多举措助力企业环境信用修复,坚持“失信告知—修复提醒—帮扶指导”一体化,及时对失信企业进行环境信用修复提醒,快速响应企业修复诉求,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及时开展失信救济、消除不良影响。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有4万家次企业完成环境信用修复。三是为企业营造宽松成长环境。充分考虑到企业因出现轻微违法行为出现融资贷款难等现实困难,我省首次设立蓝色标识企业,将受到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警告、不足3万元罚款等三类处罚处理决定的企业纳入其中。蓝色标识企业实行失信预警制管理,只记分,不纳入联合惩戒范围,为轻微违法企业打造了失信缓冲地带。四是强化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常态管理机制,在财政性资金支持、评先树优、执法检查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近两年从环境守信企业中优选出199个项目进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予以优先支持。每年将失信企业移交发改、工信、财政、税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共移交失信企业3.2万家次。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完善我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修订《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进一步优化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等级和指标,探索建立环境信用快速修复机制,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大众日报记者
省发展改革委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是如何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制度优势,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
李东方
感谢您的提问。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之举。今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落实2024全省高水平开放暨高质量招商引资大会、省委金融工作会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对信用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诚信理念、诚信制度与经济社会各方面深度融合,通过数据共享释放制度红利,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以信增信,大力推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提升。针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重复建设”“运行低效”“信息不畅”等问题,积极推进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在全省拟保留20家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将省碳金融、科融信、公共资源交易等行业领域的专业化融资平台全部统一入驻山东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实现了我省企业注册和金融机构对接的“一口进入”和“一口输出”,进一步提高融资便利水平和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发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已累计归集信用信息182亿条,居全国前列。积极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助力小微企业融资,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自11月15日全面启动以来,已经依托平台为11万多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发放贷款2424亿元。
二是以信立信,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若干措施》,健全完善政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设立政务失信专项投诉通道,按年度对各市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让政务诚信“长牙带刺”。强化府院联动,与法院开展政府机构失信案件协同督办,完善政府机构涉法涉诉案件庭外信用调解机制,将政府机构失信治理关口前移,柔性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全省各级累计化解55起政企纠纷案件,涉案资金8500万元,为企业、群众节省诉讼费、律师费200多万元。
三是以信赋能,全面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聚力打造“智慧发改 亲清服务”品牌,大力推动信用修复和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实现“小切口”改革推动营商环境“大优化”。率先在全省省域内推行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发布全口径信用修复指南,重构线上业务流程,实现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网通办。今年以来累计完成信用修复3.4万余件,信用修复率提高40%,办理时限压缩三分之一。推行以1份公共信用报告代替52个领域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改革,是目前全国代替领域最多的省份,创新推出普通版、行政管理专版和上市专版三个版本,实现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网上办、随时办、免费办”。目前,已累计为2.27万家企业出具信用报告4.56万份,代替了229万份证明,为经营主体节约成本3.43亿元。
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我们注意到,《管理办法》归集的信息包括企业年报信息,请问山东省在推进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方面有哪些打算?能够为企业带来什么便利?
赵风勇
感谢您的提问。企业年报是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的重要内容。这些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提升企业年报便利化水平,先后开发“爱山东”APP“手机年报平台”,上线“一键采集”“智能预填”功能,实现与海关、商务、外汇等领域“多报合一”,并在全国率先将税务部门8项财务数据纳入“多报合一”范围,对夯实信用基础、扩大社会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今年11月29日,省市场监管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实施方案》。下一步,我们将以“相同事项只填一次”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优化企业数据填报模式,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一是整合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多报合一”事项。将工业产品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广告业统计年报、地理标志产品(商标)专用标志使用人年度产值报告纳入明年企业年度报告内容,企业不再需要通过“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业统计系统”等多个平台分别报送相关信息,而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一个平台(https://sd.gsxt.gov.cn/index.html)即可报送以上全部事项信息,相关数据通过系统对接方式自动共享至业务平台,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二是推动参保信息“多报合一”。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部门掌握的企业“参保各险种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等数据,共享至公示系统,企业通过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时,不再需要重复填写各类参保信息,只需确认共享数据即可,减轻企业重复填报数据负担。
三是推动财务数据“多报合一”。我省自2023年起,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了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的部分财务数据共享,企业登录公示系统填报年报时会发现,年报中“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及“所有者权益”等8项数据,经企业授权后,可以从税务系统自动调取相关信息,既方便了企业,又保证了数据填报的一致性。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扩大税务数据共享范围,通过授权方式自动调取税务数据涉及海关、外商投资企业(机构)的年报事项,实现“相同事项只填一次”。
此外,我们还将探索增加“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年报申报功能,便于广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更加快捷进入年报系统。关于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操作指南,后续我们会通过公示系统和“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发布,敬请大家关注。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陈琛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市场监管局新闻宣传处陈萍,联系电话:51792509。
本次吹风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