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山东省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有关情况

时间: 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下午3:00

出席: 省应急厅一级巡视员高建军 省财政厅总经济师韩震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贾峰 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董新明 省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心主任郑晓辉

内容: 邀请省应急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省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有关情况

现场图片
高建军
韩震
贾峰
董新明
郑晓辉
文字实录

陈琛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应急厅一级巡视员高建军先生,省财政厅总经济师韩震先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贾峰先生,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董新明先生,省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心主任郑晓辉先生,介绍我省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首先,请高建军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高建军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我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系统谋划了“八抓20条”创新措施,其中之一就是“有奖举报”。全省各级各部门坚决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发动群众参与有奖举报,对举报人从鼓励举报到兑现奖励,对被举报企业从举报核查到制止惩戒,形成良性循环机制,在消除隐患、遏制事故、打非治违中发挥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共防。有奖举报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建立完善有奖举报制度。2022年以来,省应急厅牵头制定出台了8部规范性文件。在举报受理方面,今年3月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8部门制定《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举报受理程序,深入挖掘举报线索,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举报核查方面,去年11月份省安委办、省应急厅制定《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办法》,明确了核查与调查、执法相衔接的原则,从制度层面保障案件核查质量。在举报奖励方面,省应急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9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并继续有效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研究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标准》,梳理23个行业领域301项奖励情形,分别明确30万至50万、10万至30万、2万至10万、2万以下等奖励区间。2022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发放奖励327.7万元,2023年一季度,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发放奖励140.6万元。

二、畅通各类有奖举报渠道。通过发动全社会群众,安全生产监督由过去相关部门监督变成了全社会监督,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无处藏身。一是全面发动群众参与举报。打造网络、信件、电话等全方位、一体化的举报受理模式,专门建立举报受理系统、实现一键受理,依托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便捷受理,在“爱山东”APP上线运行“安全生产举报模块”,开发群众“随手拍”举报功能。二是广泛设置企业有奖举报公告牌。全省建立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省安委办统一制作公告牌模板,要求重点企业在醒目位置设置,明确标注举报政策和举报渠道,企业职工扫码即可举报,全省重点行业领域11.3万家企业设置公告牌17万处,公告牌二维码扫码290万余次。三是鼓励企业内部“吹哨人”精准举报。企业一线职工对风险隐患更熟悉,举报更直接、更精准,有利于排查消除职工身边的事故隐患。为此,全省部署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对企业内部举报人重奖激励,建立接办、核查、奖励各环节的最严格信息保护制度,健全知悉全过程留痕和泄露可追溯工作机制,全方位保障“吹哨人”权益。

三、快速核查重奖重罚。通过优化举报受理流程,简化奖金发放流程,严格开展现场核查,对举报核查属实的依规重奖快奖,对事故隐患督促立改快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重罚,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有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是重奖快奖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近期,省应急厅党委研究确定了3起大额奖励共64.9万元,其他23起举报奖励42.9万元,目前正按程序开展奖励发放工作。二是探索省级直接核查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举报核查程序规定,对工矿商贸行业瞒报死亡事故举报案件,省应急厅以“四不两直”工作方式直接核查。省应急厅由举报投诉中心牵头,去年直接核查了33起死亡事故案件,今年一季度直接核查了9起死亡事故和多起重大违法行为案件,累计收集制作证据材料576份,对经查属实案件,交由各级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查处。三是强化举报查实企业“双责任”追究。省应急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12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严肃违法企业责任追究的意见》,对举报查实违法企业,既追究行政责任、也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惩重罚倒逼企业主动整改事故隐患、消除违法行为。

四、不断凝聚有奖举报工作合力。一方面,加强各市和省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省安委办牵头建立定期协调联动机制,及时调度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受理情况,每月、每季度统计分析全省举报工作情况并进行通报,同时将有奖举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有奖举报工作开展。另一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社会面的宣传引导。专门制作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宣传片,组织召开媒体通报会、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解读有关政策。去年以来,《中国应急管理报》头版11次、专版3次刊发我省有奖举报工作做法,省级以上媒体累计宣传报道680余次。上线运行有奖举报小程序,各类形式展示小程序50余万次,并结合线上监管APP等手段,将举报小程序部署到企业生产一线,确保一线职工对小程序“应知尽知”。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通过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开展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的问题往往是日常监管执法中难以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意隐藏的,将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从企业源头有效预防避免了事故发生,对各类违法违规企业起到强烈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护航和保障了安全生产工作。

我的发布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陈琛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记者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中宏网记者

刚才提到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是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举措的重要内容。请问,在支持这项创新举措落实见效上,财政部门都做了哪些工作?

韩震

谢谢您的提问。省财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完善政策,支持通过鼓励奖励举报,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年初省财政将举报奖励资金列入省级预算,各市财政部门也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截至目前,全省已安排举报奖励资金1620万元。

二是完善制度措施。配合省应急厅等部门,修订完善奖励标准,明确对经核查属实的“吹哨人”,奖励金额上浮20%,最高可达50万元,使有奖举报政策更加符合实际,更好发挥作用。

三是支持宣传引导。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将有奖举报政策、举报渠道等向社会广而告之,发动全社会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供线索、实施监督,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社会氛围。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的绩效理念,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推动部门严格资金使用管理,逐一核实线索,规范资金兑付,避免骗奖、冒领,推动举报奖励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有奖举报制度作用,支持守牢一排底线,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取得新成效。

谢谢。

大众日报记者

特种设备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备受关注。请问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在推行特种设备安全举报奖励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贾峰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八大类。特种设备安全事关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公共安全利益,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推行特种设备安全有奖举报,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排除重大安全风险、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的有力举措。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领域举报奖励标准,将“无证实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电梯维护保养,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非法使用未登记、未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核准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31种违法行为,纳入公众举报奖励范围,经核查属实的最高奖励10万元。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特种设备有奖举报纳入法制宣传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新媒体等各类媒介,提升企业和社会知晓度,鼓励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发现和举报特种设备安全领域问题线索,积极推动构建特种设备安全治理大格局。

二是畅通举报奖励渠道。建立有奖举报受理、核查、报告和奖励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投诉举报工作,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同时要求企业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置职工举报信箱,在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举报奖励规定,公示本企业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受理联系方式,并列明向监管部门举报的方式和渠道。

三是落实举报奖励工作责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全面受理特种设备举报事项,对举报线索认真核实、跟进执法、跟踪督办、严肃查处,督促企业第一时间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对符合奖励情形的举报人,严格按规定落实奖励,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举报人手中,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举报奖励督导考核。将特种设备举报奖励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专项督导检查和驻点监督重要内容,并纳入对市级政府的质量评议内容,定期调度、通报特种设备举报奖励情况,推动全省特种设备举报奖励工作深入开展。

2022年以来,全省共受理特种设备安全举报266起,发放举报奖励资金25.8万元,有力地提升了企业和社会的特种设备安全法治意识,推动了特种设备安全社会共治,促进了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宣传贯彻落实,使有奖举报在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在这里,也衷心希望新闻媒体的朋友多关注和宣传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共同推动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请介绍一下我省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的情况? 

董新明

2022年,全省消防部门共受理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22670件,对23件符合有奖举报奖励情形的实施了奖励,共发放奖金28750元。 

一、建立健全奖励制度。省消防救援总队结合消防工作实际和特点,制定出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办理细则》,进一步细化内部受理、转办、核查、保密等工作流程。 

二、科学设定奖励金额。根据消防工作实际,我们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分为严重情形和一般情形,对符合国家标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中,可以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9类情形以及可以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经核查属实的,按照举报情况对实名举报人,按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金额的20%实施奖励;对于违反《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存在擅自停用、损坏、挪用或者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严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重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7类违法行为的,经核查属实的,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0%实施奖励。 

三、畅通有奖举报受理渠道。全面拓展火灾隐患举报的各种途径和方式,多种途径受理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领域的举报,并及时公开发布举报核查处理情况。明确对举报占用、堵塞、封闭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以及停用消防设施的,在接到举报后24小时内进行核查。

山东台融媒体中心记者

我们了解到,《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办法》是全国安全生产领域首个举报受理专项制度规定。能否介绍下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郑晓辉

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是《安全生产法》赋予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实践中仍存在着群众举报无路、投诉无门的实际情况。为了破解和拆除阻隔在群众和举报受理渠道间的“玻璃门”“隐形壁”,解决和消除举报受理标准模糊、尺度不清的现实状况,同时制止和约束恶意举报、职业举报、无效举报等行为,2023年3月,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8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办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办法》坚持创新引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六项创新”。一是创新明确举报受理工作管理体系。《办法》采取8部门联合发文形式,要求明确具体承办机构,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工作机制。二是创新实行逐级举报、分级受理原则。原则上要逐级举报,下级部门无法受理的,可以继续向上级部门举报。三是创新细化举报受理四种渠道。设定了网络、电话、信函、现场四种举报渠道途径,并逐一细化受理规范。四是树立受理工作以证据为中心的理念。受理过程和结果要留痕保存,并作为证据使用。五是强化对举报人权益的合法保障。规定了举报人的“四个有权”和“四个不得”。六是创新设置不予受理举报情形。规定了事故隐患、违法行为不予受理的6种情形和谎报瞒报事故不予受理的5种情形。

陈琛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果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应急厅新闻宣传处田番臣,联系电话:51787939。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