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时间: 1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00

出席: 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宁波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刘伟 省财政厅副厅长陈东辉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庄严 省药监局药品总监林炳勇

内容: 邀请省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负责同志解读《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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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张宁波
刘伟
陈
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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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绍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天,我们邀请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宁波先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刘伟先生,省财政厅副厅长陈东辉女士,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庄严先生,省药监局药品总监林炳勇先生解读《实施意见》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张宁波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张宁波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2020年12月31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站在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医疗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顺应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新期待,开启山东医疗保障发展新征程的里程碑。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保障改革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保障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2月2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绘就了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宏伟蓝图。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我省医疗保障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同时,必须看到目前我省医疗保障政策还存在碎片化的问题,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医疗保障体制机制、监管体系、治理能力还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三医联动改革的协同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亟需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公安厅、卫健委、药监局等有关部门,加快起草我省《实施意见》。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实施意见》分别于2020年11月16日、11月24日、12月11日经省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省委第224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12月31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实施意见》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医保、医疗、医药多领域面向未来改革发展的制度政策,家义书记、干杰省长对《实施意见》的制定高度重视,每次会议亲自主持审定,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

二、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面向“十四五”和2030年,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做了整体规划设计,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更加注重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着力构建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协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保障需求。

二是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实施意见》从全省制度政策上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提出建立待遇清单制度,加快统一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大目录,推进省级统筹,逐步缩小地区待遇差距,促进公平统一,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三是更加注重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明确提出进一步增强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提高药品招采、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联动性、配套性和各项医保政策的协调性、精准性,强化医保基金预算和中长期精算,全面提升医保、医疗、医药供给保障水平。

四是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更加完善的医保基金监管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执法体系、信用体系、保障体系和全省统一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提高医保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五是更加注重提升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围绕提升人民群众从参保到就医购药全链条的服务保障,《实施意见》以医保基金管理和使用为主线,明确提出着力深化医保经办服务和医疗卫生系统就医购药医疗保障服务改革,加快制定医保和医疗窗口服务标准规范,加强考核评价,提升医保和医药机构窗口服务水平。同时,进一步推进流程再造,针对人民群众就医购药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打通医疗保障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6个部分26项具体任务。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明确提出了两个阶段性的改革发展目标。即:到2025年基本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医药服务供给机制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协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二是加快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明确提出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创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职工和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完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规范管理,鼓励社会慈善捐赠,支持医疗互助有序发展,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衔接。实施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加快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三是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明确提出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保障能力,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更多门诊花费较大的慢特病纳入医保支付,到2025年居民普通门诊报销额度提高50%左右,门诊慢特病医保支付比例不低于65%。提高大病保障能力,稳步提高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水平,将戈谢病、庞贝氏病、法布雷病等罕见病用特效药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完善重点救助对象参保缴费补助政策,提高年度医疗救助限额。

四是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明确提出增强医药服务的可及性,提高护理、儿科、老年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医疗服务水平。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支持大型公立医疗机构在县乡建设分支机构,支持优质仿制药研发和使用,促进仿制药替代,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建立普通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或按病种分值付费、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深化药品、医用耗材分级分类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全省统一的药械结算监管平台,设立省市两级结算中心,全面推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五是健全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明确提出出台《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体系,加强医药价格监测和执法稽核人员力量。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医保医师药师、参保人员信用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建立信息强制披露制度,依法依规公开定点医药机构医药费用、药品耗材采购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人均住院天数、次均住院费用、违规失信等信息。建立健全执法案件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移送制度,强化基金使用的监督考核与执纪问责。健全打击欺诈骗保行刑衔接机制。

六是加快完善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体系。明确提出探索推进市以下医疗保障部门垂直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强化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人员配置。依托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及医疗机构等搭建医保便民服务平台。加强医疗机构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等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面开展普通门诊省内及跨省联网直接结算,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一卡通行”。创新“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服务,推动山东省互联网医保大健康服务平台建设发展,促进医保、医疗、医药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落实,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再次感谢大家的到来,谢谢大家!

丁绍敏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中新社记者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刚才张局长提到山东省医疗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请问,“十三五”期间山东我省医疗保障工作取得了哪些突出成效?

张宁波

感谢您的提问。医疗保障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医疗保障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我省医疗保障和公共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效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全民医保体系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体系,加大政府财政人均补助力度,全面推动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提高生育保险保障水平,一大批慢特病纳入医保支付,参保覆盖率不断提高。2020年,全省医保参保人数达到9697.8万人、参保率96.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贫困人口及各类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医保基金总收入1587亿元、总支出1463.5亿元,分别较“十二五”末增长62.2%、72.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十二五”末的不低于500元提高到不低于830元、增长66.0%,财政补助提高到“十二五”的1.4倍。

二是医保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0%左右和80%以上。居民大病保险最低段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最高段达75%。大病保险特效药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80%,封顶线由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制定并完善了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群体医保待遇政策;针对贫困人口,出台了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确保了不因病致贫返贫。

三是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全面取消了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建立了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机制,三批112个国家集采药品平均降价60%以上,每年可节约药费27.54亿元。首批39个省级集采药品平均降价67.3%、最大降幅98.6%,每年可节约药费17.9亿元;首批5类高值医用耗材平均降价66.0%、最大降幅95.6%,每年可节约费用10.63亿元,其中,初次置换人工髋关节由92418元降至4133.33元,大大降低了人民群众就医用药负担。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9个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陆续进入模拟运行阶段,7个市获批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国家试点;全省按病种付费病种达到150种。日间手术医保支付在三级医疗机构全面推行。

四是医保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入实施流程再造,申办材料整体精简49.8%,办理时限整体压缩68.2%,即时办结经办服务事项达58.1%,医保关系转移、异地就医等高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压缩51.6%,92.3%的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全省异地住院联网结算实现乡镇区域全覆盖,与全国31个省(市、区)的4.4万多家医疗机构实现异地住院联网直接结算,数量全国最多。我省继2019年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医疗保障行风建设评价中获得第一名后,2020年再次荣获全国医保系统行风评价第一名。

大众日报记者

对一些骗取医保基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已经涉嫌犯罪了,该如何处理?

刘伟

感谢您的提问。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本条的立法解释,以及我省确定的数额标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行为,以诈骗罪论处。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六千元以上即“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八万元以上即“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即“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思想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的警务理念,按照我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加强与医保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对行政部门移交或工作中发现的欺诈骗保涉嫌犯罪问题,将认真开展审查工作,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侦办,依法惩处涉案人员,确保我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齐鲁晚报记者

《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建立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请问在推动全省医疗保障制度平稳运行方面财政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陈东辉

感谢您的提问。长期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把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强化财政保障责任,多方筹集资金,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全力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资金投入持续加力,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供需平衡。“十三五”期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在卫生健康方面投入达到4462亿元,是“十二五”时期的1.7倍,年均增长8.3%,其中2020年投入1045亿元,比上年增长14.6%。一是持续加大医疗保障投入。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参保补助政策,做大基金“蓄水池”,稳步提高基本医保待遇水平。2020年各级财政落实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415亿元,将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是2015年的1.4倍,年均增长7.7%,政府补助占总筹资的比重达到66%,成为居民医保基金的重要资金来源。同时,投入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3.3亿元,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有效保障了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权利,加大住院、门诊救助力度,极大减轻了困难群众就医负担。二是完善医疗卫生投入机制。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落实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补助资金424亿元。通过支持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落实取消药品、医药耗材加成等政府补助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抑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通过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支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连续8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达到人均74元,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各级财政将医保管理服务相关经费纳入预算,大力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有效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效能。

另一方面,资金管理提质增效,医保基金使用高效规范。一是加强预算约束。科学编制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以收支管理、账务处理、统计分析为重点,全方位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对超预算支出等情况及时进行预警。二是强化绩效监控。连续多年开展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制度落实有力、资金使用规范、基金运行平稳的市,在结算财政补助资金时予以适当奖励。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比对、清理重复参保人员,追回重复补助资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省医保定点药店“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支持打击欺诈骗保,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下一步,省财政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医保基金管理,加强精算研究,建立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适度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聚焦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增强政策合力,创新完善财政投入方式,持续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继续支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手段提升综合管理能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机制,为深化全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积极贡献财政力量。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中央的意见及我省的实施意见,都对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提出了相关要求,请问我省卫生健康系统在这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庄严

首先感谢媒体朋友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积极配合医保等部门,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通过健全服务体系、加强机构管理,进一步增强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不断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打造医学高地。省政府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签署《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制定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攀登计划”,布局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专病专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精品特色专科建设。

二是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基层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开展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和“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层卫生防疫和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省118个县(市、区)组建388个医共体,医共体数量居全国第1。

三是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中医药大会,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政府签订《共同推进山东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山东省中医药条例》于2021年1月1日施行。全省16市均设置市级中医院,全省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覆盖率达到94%。

四是补齐弱项短板。加强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县级新生儿重症监护能力提升项目工程。完善护士培训制度,在全省遴选设立49个护理人员临床培训基地。实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全省新增精神卫生床位1.3万张,医师 599人。

五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启动实施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建立以服务能力、质量安全、运行效率、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指标体系,引导医疗机构切实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我省三级综合医院整体考核列全国第6名。

六是鼓励社会办医和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取消床位规模要求。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现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深度融合,全面提高便民惠民服务水平。

七是规范药品、耗材的临床应用和设备管理。印发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和做好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诊疗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山东省2018-2020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在谋划今年及“十四五”工作中,坚持三医联动,细化实化进一步增强医疗服务可及性、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政策措施,强化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和宣传引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山东台综合广播记者

随着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深入实施,在降低药价、减轻老百姓就医负担的同时,公众更关注药品质量安全,请问,2020年我省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重点做了哪些工作?

林炳勇

感谢您对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关注。2020年,省药监局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全面加强药品监管工作,全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重点抓好了六项工作。

一是严格监督检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实施意见》,分三批先后录取127名药品检查员,建立了以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基础、飞行检查为重点的检查体系,综合运用抽检、监测、稽查等信息,不断增强检查的专业性、靶向性,持续强化药品质量监管,2020年共完成省级检查3515家次。

二是加大抽检力度。对国家集采中标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和国家基本药物等品种实行全覆盖抽验,对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实施全覆盖抽检,2020年完成省级抽检1.43万批次。对国家集采中标产品,共抽检289批次,其中我省药品生产企业产品125批次,未发现不合格药品。

三是强化专项检查。制定印发了《山东省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方案》,对我省12家药品生产企业中标的41个品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工艺、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管理、数据真实可靠性、产品放行与确认验证、药物警戒和不良反应监测、流通使用环节管理等8个方面的内容,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问题进行了技术审查和风险评估,制定处置措施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四是加快推动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建成了山东省药品追溯管理平台,平台以推进“一物一码、物码同追”为方向,记录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数据,可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目前,已基本完成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的可追溯,省药监局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安排,逐步扩大追溯品种,推动实现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

五是全力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加快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步伐,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研究制订系列配套措施,积极推动我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截至2020年全省共有134个品规的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六是深入实施“品质鲁药”建设工程。健全“创新、快捷、常规”三通道审批机制,实施“全程网办”,推行“电子档案”。启动放心消费示范药店创建活动,提高药店药学服务能力,方便百姓购药。实施“品质鲁药”品牌建设活动,组织品牌发布会,集中发布示范企业36家、优秀产品106个,成功举办“品质鲁药”中药创新大会,助推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

我省药品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强化“三医联动”,以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深入践行“人民药监为人民”理念,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手段、锻造队伍、狠抓落实,推动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方位提升,着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坚决护佑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山东商报记者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请问,山东省今年将围绕落实《实施意见》,开展哪些工作?

张宁波

感谢您的提问。2021年,我们将按照《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各项改革,确保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重点推进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水平。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提高到不低于580元。

二是提高门诊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疾病筛查,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更多门诊花费较大的慢特病纳入医保支付。将戈谢病、庞贝氏病、法布雷病等罕见病特效药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优化医疗保障政策结构,进一步提高普通门诊保障水平。

三是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减轻群众后顾之忧。

四是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完善不同失能等级和护理模式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实现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稳步推进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五是推动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建立省级医疗保障待遇基本清单制度,规范各级政府决策权限。统一全省基本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大目录。

六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推动有条件的地市正式付费运行。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七是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出台《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医保医师药师、参保人员信用体系。全面建成全省统一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建立信息强制披露制度,依法依规公开定点医药机构医药费用、药品耗材采购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人均住院天数、次均住院费用、违规失信等信息。

八是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积极落实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启动第二批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建立全省统一的药械结算监管平台,设立省市两级结算中心,先行开展国家和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直接结算工作。

九是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建成全省标准统一、兼容高效、便捷安全、数据共享、互联互通的医保信息平台。医保经办业务全面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十是提升医保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等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面开展普通门诊省内及跨省联网直接结算,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一卡通行”。

丁绍敏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黄亮,联系电话:86198875。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