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2年12月更新)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山东省民族宗教委(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dong.gov.cn)查阅本指南,可以在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mzw.shandong.gov.cn)查阅信息公开目录。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复议程序;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及程序;促进少数民族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财务、专项资金;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山东省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dong.gov.cn)或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mzw.shandong.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mzw.shandong.gov.cn。
2.通过政府公报(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1/4/19/art_100618_38211.html)、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119295/index.html)、微信公众号(“山东民族宗教订阅号”sdmzzjdyh)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
3.本机关在办公室(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政府综合楼)、省档案馆(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1619号;查档电话:0531-68609141;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省图书馆(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2912号山东省图书馆3楼报刊部政府信息公开窗口;联系方式:0531-85590878,85590762;查阅服务时间:周二至周五9:00—17:30)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51783715,51783773(传真)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政府综合楼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51783715,51783773(传真)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民族宗教委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0011。
(3)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省民族宗教委网站(网址:http://mzw.shandong.gov.cn/channels/ch02048/)或邮箱提交《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邮箱:smwzfxxgk@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2.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省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办理期限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4.收费标准
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山东省民族宗教委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政府综合楼
邮政编码:250011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51783715,51783773(传真)。
电子信箱:smwzfxxgk@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