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制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gb.shando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电话:0531-86061938;传真:0531-86011935;电子邮箱:szfyjsgw@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政府研究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修订的《条例》精神,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实效。室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领导小组办公室立足职能具体抓,形成了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好格局。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编制更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有关信息、及时处理公开申请,较好完成了年度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规范有序做好主动公开。年度全面贯彻新修订的《条例》精神,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信息9条。

二是依法依规答复公开申请。全年收到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件,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府公开信息,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时限和方式,提高主动公开规范化。

四是用好信息公开平台。因我室无对外行政职能,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较少,未单独建设信息公开平台,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依托省政府网站开展。

五是持续强化公开监督保障。1.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2.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在机关内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督促各部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室主动在新改版的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gb.shandong.gov.cn/)上公布政府信息9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3条、政府会议信息3条、人事信息1条、业务动态信息2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申请公开内容属于已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室在规定时限内、按照指定方式进行了答复,并告知申请人获取有关信息的途径。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的支撑平台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工作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2020年,我室在信息公开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及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协调,细化分工,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3、健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以满足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力争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全面。拓宽信息公开的形式,健全多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4、完善平台建设,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2020年2月20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