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编制。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http://nync.shandong.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邮编:250013;联系电话:0531-82352818 67866018;传真:0531-8235294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厅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要求,紧紧围绕我厅职能和中心工作,以服务全省农业农村工作和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为主要目的,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以政务公开推动全厅依法全面规范履职,接受社会监督,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公开工作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了《省农业农村厅重大政策措施“三同步”制度》、《省农业农村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发通知对决策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针对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了调整。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有力促进了公开工作落实。举办了政务公开培训班,切实提升了干部依法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的水平。
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厅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的主平台。2019年,通过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747条,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1132条。不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和程序,全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5次,对乡村振兴支持政策、新中国成立70周年农业农村成就等进行了重点发布和解读。阳光政务热线上线2次,解答群众疑问,对政策进行解读,确保公众的知情权。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海洋强省、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联合大众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典型经验进行宣传。全年参加“问政山东”节目2次,针对问题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广泛回应社会关切。开展了1次“政府开放日”活动。
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2019年,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函18件,协助查询函3件,均按规定进行了办理。 其中,网络申请13件,占72.2%,电子邮件申请4件,占22.2%;信函申请1件,占5.6%。从答复情况看,予以公开11件,占61.1%;非本机关信息或者非政府信息不予公开7件,占38.9%。进一步规范回复流程和格式,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回复准确规范。2019年,我厅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四是强化公开平台建设。针对职能调整情况,对省农业农村厅官网进行调整改版,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完善服务功能,发布各类信息2.8万条,报送全国信息联播3967篇。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信息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阅读方便的优势,打造农业农村政策和乡村振兴宣传新高地。全年发布政务微博600余条、政务微信400余条。进一步完善信息互动平台建设,通过部门网站和“中国·山东”门户网站咨询建言类栏目,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厅网站收到留言132条,“中国·山东”门户网站咨询263条,全部按时予以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 | 5 | 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78 | 1215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92 | 769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8 | 177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60 | 5894.9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1 | 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1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社会公众对农业农村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需求日益迫切。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工作。一是做好新改版主动公开栏目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和渠道宣传作用,抓好重点领域、重要决策、重大事项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大决策公开力度。加强决策预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做好厅长办公会等会议公开工作,主动邀请专家、群众和相关利益方参加。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解读栏目建设,对我厅牵头起草的重要政策性文件,采用多种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传播范围。四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