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对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汇报如下。
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的通知》等,借鉴外省市和有关部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制定了《山东省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试行)》,起草了《山东省安监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试行)》、《山东省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山东省安监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山东省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制度(试行)》、《山东省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程序、保密审查、工作评议、监督保障等作了系统性的规定。二是建立省安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层层审查制度,机关各处室、单位在门户网站发布文件类信息,按照处室、单位初审,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签的程序运转后,由专人负责上网;其他类信息,由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政策法规处把关,由专人统一发布,确保门户网站各类政府信息准确、规范。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公文类信息的审核。对山东省安监局公文稿纸进行了调整,增加了“信息公开形式”一栏,处室、单位在起草文件时,要对信息是否公开提出意见,必要时注明其依据和理由。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一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和人员调整变化的实际,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建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政法处、应急指挥中心、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每个处室、单位一名人员为联络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按照《山东省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细则》的要求和规定,不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实、保密审查、发布时限、申请受理和技术维护等,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好或不按制度办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三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对2010年上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并形成了工作报告。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严格政策把关和保密审查。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省安监局门户网站和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93条。其中,政策法规12条,规划计划23条,业务工作292条,其他信息866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止2010年12月31日,尚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无就公开信息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巩固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工作积极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局门户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培训和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及时维护,及时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及时、快捷。
特此报告。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