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本单位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东环境》网站(www.sdein.gov.cn)下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请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一、基本情况

  2011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结合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厅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办公室主管、各处室(单位)具体实施的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年初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分解细化任务,明确时限要求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宣传培训。通过《山东环境》网站等媒介,加强《条例》的宣传,普及公开知识。结合《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培训,组织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深化公开理念。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工作规则》,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作了具体要求,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确定通过《山东环境》网站或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厅把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形式,切实做好社会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各类信息的公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和全面性,着力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11年度,通过《山东环境》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938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30条,占3.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858条,占91.5%;业务公开信息46条,占4.9%;其他信息4条,占0.4%及时编制并公布了《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同时,积极采用环境状况公报、政务信息简报、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公开政府环境信息。2011年全年共编发《环境信息》27期、刊载信息342条,编发《环境信息内参》10期、刊载信息10条,编发《鲁环通报》12期。其中《环境信息》在《山东环境》网站“政务信息”专栏向社会公开。

  按照便民、公开、高效的原则,在《山东环境》网站建设信访平台,第一时间公开投诉内容、处理结果、群众满意度、案件办结率与信访办理联系人,形成了公开透明、交流畅通、省市县联动的网络信访新机制。截至2011年年底,全省17市总办结率平均为90%,其中,9个市总办结率达到了100%。立足环保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采取了“开放式编规划”的方式,编制《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通过全省17市片会座谈和网上意见征集,集思广益,并通过公开招标,选定14家单位开展6大领域10个课题的规划前期研究,群策群力编制规划。三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均在报告书编制阶段,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2011年以来召开厅建设项目审查例会18次,审查审批项目266个,审批项目情况及结果在《山东环境》网站定期公示或公告。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对于群众的公开申请,认真接受办理,积极为公众获取政府环境信息提供便利。2011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申请5件,均按规范要求予以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厅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有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邮寄到省环保信息与监控中心,未能及时收到申请件,超过办理时限,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经沟通协调,并及时提供申请的政府信息,申请人撤销复议。

  没有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把保密审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关口,认真执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各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要求各处室、单位在文电运转过程中,依据保密规定和信息内容,将政府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类别。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主动公开的信息的数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网站的信息公开水平,加大主动公开信息比例。进一步扩展政府公开信息的深度和范围,畅通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种类。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协作,规范程序,落实责任,推进我厅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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