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要求,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d.gov.cn)和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门户网站(www.sdjrb.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办综合处联系,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联系电话:0531-86061319,传真:0531-86061630。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4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延续了2013年的工作模式,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李永健同志任组长,副主任赵理尘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处长任组员。具体工作由综合处牵头,各处室、各市金融办分别指定一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协调、落实。2014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制定了《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省金融办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修订完善了《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和《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组织协调全省金融办系统信息员加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明确要求各处室、各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供公开信息,拟公开信息经本处处长签字后报综合处,由综合处初审,分管主任审核后统一发布,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明确并严格执行了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信息始终坚持三级审核。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9月2日,省金融办主任李永健在山东省政府网上谈金改一年来工作及下步改革重点。2014年11月14日,省金融办召开了全省金融运行分析例会,新华网、凤凰网、大众网、齐鲁网、大众日报社参加并报道。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门户网站邮箱共收到投诉咨询信件34封,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或转相关处室受理。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推进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社会关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等新设、变更或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新制发规范性文件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主动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主要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办机关门户网站、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条。
我办在门户网站设置了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括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同时开设了办事服务、金融与生活等栏目,以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同时我办与大众日报联合创办的《大众金融》专刊,在金融知识普及推广、金融机构改革发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等重点领域进行全方位、有深度的宣传报道。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内容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权限等内容,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了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无所属事业单位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起的失泄密事件。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 政策解读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等。这些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结合地方金融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做好门户网站的升级改版工作,完善栏目功能,增加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栏目,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2、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规范引导。定期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