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要求,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一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d.gov.cn)和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门户网站(www.sdjrb.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办综合处联系,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联系电话:0531-86061626,传真:0531-86061630。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3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延续了2012年的工作模式,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李永健同志任组长,副主任赵理尘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处长任组员。具体工作由综合处牵头,各处室、各市金融办分别指定一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协调、落实。2013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制定了《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修订完善了《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和《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组织协调全省金融办系统信息员加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明确要求各处室、各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供公开信息,拟公开信息经本处处长签字后报综合处,由综合处初审,分管主任审核后统一发布,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明确并严格执行了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信息始终坚持三级审核。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统一部署,对我办成立以来的需公开的内容进行了梳理,并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了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3年,我办公开的政府信息共25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5条;业务工作类信224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5条。
2、信息公开平台情况: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办主要通过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d.gov.cn)、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门户网站(www.sdjrb.gov.cn)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无所属事业单位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起的失泄密事件。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 依申请公开的方式、方法离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等。这些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针对2014年我办工作重点,就农信社改革、新型金融业态发展、保险资金的运用等公众比较关注的金融业发展情况进行及时公开。
2、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及时对公众要求公开的有关规章和文件进行公开,对公众的咨询进行答复,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公开透明。
3、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规范引导。定期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