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九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d.gov.cn)和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门户网站(www.sdjrb.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办综合处联系,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联系电话:0531-86061626,传真:0531-86061630,电子邮箱:sdjrb2011@163.com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切实加强领导

为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办领导明确提出,要把信息公开,作为树立金融办形象的重要窗口,作为为金融机构服务的重要平台,作为为民办事的有效载体。为确保国家和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我办得到全面落实,我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李永健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郭永利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处长任组员的省金融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处副处长牵头,各处室分别指定一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协调、落实。

(二)相关制度建设

我办坚持把健全制度作为推进信息公开的重要手段和可靠保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先后明确了我办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等。制定了《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明确要求各处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供公开信息,拟公开信息经本处处长签字后报综合处,由综合处审核后统一发布,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明确并严格执行了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信息始终坚持两级审核,第一级审核由提供信息的处室负责人审核,第二级由综合处对拟发布信息进行保密审核。

(三)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的情况

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我们认真编写了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经审核后,已按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金融办门户网站发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作为新成立的省政府直属机构,政府网站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开通。我办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要求,适时公开政府信息。我办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09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07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制度,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2011年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起的失泄密事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上,我办虽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但仍感到规章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需进一步科学界定和妥善处理。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加强教育培训。把提升全办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作为下一步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信息公开、《保密法》专题培训。

2、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接受群众和金融机构的广泛监督。

3、拓展公开目录。充分利用好门户网这个平台,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使公民、法人、金融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得更多的政府公开信息。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另需说明事项,附表见后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