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山东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山东省体育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九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东省体育局网站(www.sdty.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286号,邮编:250002,电话:0531-82063649。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国家和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得到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李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张炳臣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及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工作,科宣处负责官方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各有一位同志负责本处网站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是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责任处室负责公开其制作、保存的已明确内容的政府信息。对是否发布信息有争议的,报局办公室审核,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后,由相关责任处室发布。二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拟定信息的处室负责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性进行初步审核,经分管领导或局长审定后由各处室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应该公开的信息,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部门审查。三是政府信息新闻发布制度。对事关全省体育工作大局的重要事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参与的重大活动等,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协调新闻媒体参与事件报道等形式,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公布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00余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7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000余条,规划计划、统计类信息10条,招标采购信息9条。

我局积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充分发挥“山东省体育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网站上设置了政务公开、办事服务、公众参与、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青少年体育、科技宣传、热点访谈、健身指南等栏目,及时充实和更新,保证了网站信息丰富、鲜活。二是召开了山东省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全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东平国际龙舟邀请赛3次新闻发布会。三是我局领导2次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与社会各界进行沟通交流,主动公开群众健身服务、体育产业发展等职能领域的有关信息,解答群众提出的咨询建议。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制度,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201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起的失泄密事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规程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有待健全等。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规范工作流程,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情况见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