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编制2009年度山东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东省体育局网站(www.sdt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东省体育局联系(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188号,邮编:250002,电话:0531-82063649)。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推动依法行政、公开行政的必然要求,是宣传山东体育的重要窗口和为民服务的重要渠道。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一)健全领导组织体系。成立了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李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李敬生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及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责任处室负责公开其制作、保存的已明确内容的政府信息。对是否发布信息有争议的,报局办公室审核,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后,由相关责任处室发布。二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拟定信息的处室负责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性进行初步审核,经分管领导或局长审定后由各处室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应该公开的信息,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部门审查。三是政府信息新闻发布制度。对事关全省体育工作大局的重要事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参与的重大活动等,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协调新闻媒体参与事件报道等形式,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公布信息。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山东体育网进行。山东体育网实行共同建设,各处室、各单位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录入、更新和维护工作,局办公室组织专人规划网站栏目、提出信息保障要求、对信息维护更新进行督查。2009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山东体育网建设,各处室结合我局“三定”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对照处室职能,进一步梳理、公开政府信息;广泛学习借鉴其他政府网站、体育系统网站等内容,完善与直属单位和基层体育部门的信息渠道,充实山东体育网站;严格落实定期更新信息制度,各处室每周公开信息不少于5条,局办公室每周进行统计调度,及时督导各处室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局在省体育局门户网站——山东体育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3条,约占2%;业务信息356条,包括群众体育、体育竞赛、业务训练、体育科技、体育教育、体育产业、计划财务、机关党建等,约占50%;新闻动态类信息81条,约占12%;其它类信息249条,约占36%。

编制印发备战“两运”报刊20期,主动公开我省十一运备战工作动态、各运动队备战工作情况、我省参赛十一运情况、全民健身场地建设及健身活动开展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本年度没有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申请办理情况

因没有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本年度没有具体办理情况。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总量不大,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制度有待健全等。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专门信息机构,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更新维护网站,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