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山东省国资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山东省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gzw.shando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山东省国资委办公室, (电话:0531-85103766。电子邮箱:zfxxgk@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山东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围绕工作职能,聚焦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主动公开、发布解读等方面狠下功夫,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健全国资监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明确主体责任、公开范围、工作流程,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三是结合国资国企工作实际,制定《落实2020年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梳理分解50项具体工作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处室和具体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四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委机关处室年度绩效考核,分值占4%,实施负面清单扣分制,倒逼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二)聚焦社会关切,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国资国企改革中心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按照“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原则,及时制作并发布解读信息。2020年,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的通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关于在省属企业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推行公司律师制度的通知》等10件规范性文件及解读信息,及时准确将政策传递给企业和社会,确保省属企业及社会公众对政策找得到、看得懂、用得好。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国企“倒计时”改革攻坚等重点工作,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疫情防控专场新闻发布会1次。三是多渠道加强互动交流。由专人负责收集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热线、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平台、闪电新闻客户端和官方微博微信上的咨询建议,及时进行回复解答,全年共办理回复公众咨询353件、省级政务服务热线 1967件、“接诉即办”105件、闪电新闻客户端咨询108件,确保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
(三)突出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内容。积极推进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透明度。一是公开重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每季度在网站公布省国资委2020年度14项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推进情况;在门户网站和大众日报公开省属企业“1+37”“倒计时”改革攻坚行动方案,每季度发布“倒计时”改革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让社会公众对改革攻坚进展一目了然。二是公开省属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在门户网站按月公开省属企业经营情况,及时公开负责人年度薪酬、绩效考核、重要人事变动、履行社会责任等重大信息,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积极推进重要会议公开,增强决策透明度。2020年主动公开主任办公会13次,邀请企业代表列席7次14人次,并及时对会议议定事项进行公开解读。四是权威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服务企业招才引智。全年共发布184条招聘信息,涉及岗位数百个。五是及时发布国资国企动态信息。全年共发布“国资要闻”155篇、“市县国资”674篇、“国企动态”4307篇,满足社会公众对国资国企领域的各类信息需求。六是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全面梳理工作职责,明确职责边界事项4项以及委机关处室工作职责62项、工作任务138项,及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避免服务缺位错位现象。
(四)坚持依法依规,稳步推进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建立完善网络、书面等申请公开渠道,严格执行内部公文办理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申请合法、规范、透明。2020年,省国资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达100%。其中,20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为申请人提供了全部或部分数据资料;7件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省国资委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
(五)注重规范严谨,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和公开工作,自觉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作为接受民主监督、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严格办理流程,确保建议和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效率。2020年,省国资委承办省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共39件,全部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并予以书面答复。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4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23件;所提问题因当时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省国资委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809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64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60条;发布政策性文件10件,其中:主动公开8件,依申请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全部配发了解读材料。省国资委作为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根据“三定”方案,专司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无公共管理职能,因此,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0 | 8 | 11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年度项目数量 | 本度数量(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年度项目数量 | 本度数量(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年度项目数量 | 本度数量(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434.2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度新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3 | 2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1 | 3 | 24 | |||||
(二)部分公开 | 3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1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2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平台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从整体看,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条例》《办法》的要求和社会公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随着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不断细化,主动公开的责任需要进一步压实,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提高;网站功能还不够完善,部分栏目设置仍需优化;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仍需加强、处室间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强化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着力从以下四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办法》《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照《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在严格信息公开程序上抓好落实,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省属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省属企业完善符合企业实际的重大信息公开制度,健全重大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省国资委主动公开目录(鲁国资办字〔2019〕4号)确定的分工,明确处室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强化“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发布”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定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协调、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
三是加强受理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工作机制,切实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网上咨询、监督投诉等事项的受理和答复工作,提高问题解决处理质效,实现“企业有诉、我必有应、接诉即办”,更好地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是强化平台建设。按照省政府统一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优化栏目分类设置,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栏目建设。提升门户网站后台运行效率,强化后台安全性、稳定性保障。完善门户网站检索、咨询等功能,增强通过检索关键词进行模糊查找功能,优化信息查询分类统计功能,提高网站查询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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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图读懂:省国资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