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2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山东省国资委网站(www.sdsgzw.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东省国资委联系(地址: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邮编:250101,电话:0531-85103633,电子邮箱:bgs@sdsgzw.gov.cn)。

一、概述

2011年,山东省国资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省国资委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进一步细化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审核、答复和备案等有关程序,明确由办公室统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处室职能,由相关业务处室提供相关信息并进行初步审核,由办公室进行二次审核并报分管委领导审定后,统一答复申请人,同时备案保存。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核,及时、全面、准确、安全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深化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工作中新形成的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增量信息,待相关信息形成后一周内及时、主动地进行公开。跟进委内的工作调整,对修改的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梳理并作了更新。继续加强通过委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将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特别是服务于市国资监管机构、省管企业的重要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及时进行全面公开。

(三)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为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定期组织委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学习,积极主动地参加省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共累计主动公开6大类政府信息10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0.9%,更新了省国资委领导名单及工作分工;政策法规类信息84条,占78.5%,公开了国家和省关于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法规文件、省国资委制定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2.9%,公开了省国资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等;统计类信息1条,占0.9%,公开了省管企业年度主要经济数据;人事类信息1条,占0.9%,公开了2010年省管企业主要负责人职务任免信息;其它类信息17条,占15.9%,公开了召开的全省国资监管工作会议、省管企业负责人会议等重要会议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件,为山东大明律师事务所申请提供某省管企业改制时的批复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为其提供了相关文件资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1年,我委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处理情况

201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委没有相关的咨询、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在省政府办公厅的精心指导下,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系统,公开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等。今后,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协调,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及时、全面、安全、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国资监管和省管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实际,以满足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继续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业务工作信息的公开。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工作机制,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网上咨询、监督投诉等事项的受理和答复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便利性,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