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0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山东省国资委网站(www.sdsgzw.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东省国资委联系(地址: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邮编:250101,电话:0531-85103633,电子邮箱:bgs@sdsgzw.gov.cn)。

一、概述

2010年,山东省国资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形式,强化信息公开常态管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健全制度,完善程序,修改完善并出台了《山东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以及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等有关要求。严格政府信息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按照信息公开目录,结合委机关处室职能,由相关业务处室提供相关信息,由办公室统一审核、统一对外发布,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安全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管理。在委机关办公地点搬迁后,及时修改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结合工作实际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以前的存量信息,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逐步公开;对已经修改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梳理并作了更新;对工作中新形成的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增量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先进行分类,待相关信息形成后一周内及时、主动地进行了公开。2010年,新增和更新主动公开信息180余条。

(三)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为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除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主动公开信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答复,通过媒体、新闻发言人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重点加强了通过委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对委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并开通运行,按照部门门户网站建设的相关要求,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设了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申请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等栏目;强化了网上办事功能,除保留相关下载、办事指南栏目外,增设和完善了主任信箱、网上咨询、监督投诉、在线调查、在线访谈等栏目,更好地改进完善便民利民渠道和措施。在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0年底,共累计主动公开6大类政府信息468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3条,占0.6%,公开了省国资委的机构设置和机构职能、委领导工作分工、各内设机构职能等;政策法规类信息325条,占69.4%,公开了国家和省关于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法规文件、省国资委制定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类信息17条,占3.6%,公开了省国资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等;业务工作类信息65条,占13.9%,公开了相关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统计类信息6条,占1.3%,公开了省管企业年度主要经济数据;其它类信息52条,占11.1%,公开了召开的全省国资监管工作会议、省管企业负责人会议等重要会议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件,为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山东省国有企业有关经济数据。因相关数据涉及工作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根据有关规定,只为其提供部分数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0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处理情况

201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没有相关的咨询、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在省政府办公厅精心指导下,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系统,公开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等。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逐步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协调,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及时、全面、安全、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国资监管和省管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以满足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业务工作信息公开。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受理机制,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网上咨询、监督投诉等事项的受理和答复工作,妥善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申请、咨询、举报等事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便利性,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