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资委2009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2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山东省国资委网站(www.sdsgzw.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山东省国资委联系(地址:山大南路5号,邮编:250100,电话:0531-85103633,电子邮箱:bgs@sdsgzw.gov.cn)。
        一、概述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革政府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2009年,山东省国资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常态管理,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根据委机关工作人员交流轮岗后的工作实际,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微机,并拨出经费专门用于开发相关软件和购买相关资料。修改完善了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修改完善了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以及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等有关要求。按照信息公开目录,结合委机关处室职能,由相关业务处室提供相关信息,由办公室统一审核、统一对外发布,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管理。对《条例》施行前的存量信息,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逐步公开;对工作中新形成的属公开范围的增量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先进行分类,待相关信息形成后一周内及时、主动地进行公开。
        (四)改进便民利民措施。结合开展省级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在委机关全面推行以限时办结制为核心的7项制度。在对所有业务进行认真梳理基础上,制定了124个工程流程和43项办事指南,并采取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开、输入办公大厅电子触摸屏系统、印制活页等形式,方便社会和企业业务咨询、业务办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在门户网站上设立“在线服务”专栏,设置网上咨询、主任信箱、监督投诉等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09年底,共累计主动公开6大类政府信息360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3条,占0.8%,公开了省国资委的机构设置和机构职能、委领导工作分工、各内设机构职能等;政策法规类信息248条,占68.9%,公开了国家和省关于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法规文件、省国资委制定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类信息12条,占3.3%,公开了省国资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等;业务工作类信息52条,占14.4%,公开了相关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统计类信息5条,占1.4%,公开了省管企业年度主要经济数据;其它类信息40条,占11.1%,公开了召开的全省国资监管工作会议、省管企业负责人会议等重要会议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2件。一是济宁市司法局一名自然人申请公开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总公司1998年改制相关批复文件,因1998年山东省国资委尚未成立,未能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告知其到相关部门索要。二是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山东省国有企业有关经济数据,因相关数据涉及工作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并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未予提供。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09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处理情况
        200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没有相关的咨询、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在省政府办公厅精心指导下,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系统,公开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等。拟从以下几方面逐步加以改进:
        (一)继续强化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协调,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及时、全面、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完善相关事项受理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申请、咨询、举报等事项。
        (二)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满足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重点推进与国资监管和省管企业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做好规范性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业务工作信息公开。
        (三)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委门户网站、国资监管系统网、在办公地点设置办事服务电子查询系统等形式,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便利性。

        附件: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国资委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ATTACHMENT_0201_00170_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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