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打印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3-10-27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增强城市活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前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经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印发了《关于推动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明确我省城市更新行动的任务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在广泛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21个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完成了合法性审核、公平性审查等程序,于2023年10月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2023年10月印发。

三、总体目标

聚焦优化结构布局、提升功能品质、补齐设施短板、保护历史文化、彰显风貌特色、推进产城融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重点,不断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到2025年,推动城市更新行动持续开展的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建成一批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城市更新项目,把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好。

四、重点任务

按照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城市更新行动细化分解为十大工程。一是老旧片区综合改造工程。科学划分老旧片区改造地块范围和实施时序,整体设计、一体打造,干一片、成一片。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不同方式,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二是老旧住区宜居改造工程。推动老旧小区“一区一策”制定改造方案,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补齐社区功能短板,不断推动人居环境品质提升。三是老旧厂区(建筑)转型提质工程。促进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提质增效,开展低效用地盘活整治。加强对工业遗存以及工业建筑、工业设备、厂址、生产工艺等工业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四是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优化社区生活服务网络,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加强养老机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公共健身设施等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五是市政公用设施网建设工程。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承载力,完善城市骨架路网,因地制宜建设综合管廊,大力发展集约化停车设施。加快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加大管网改造力度,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六是公共空间营建提升工程。加强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强化城市绿色生态保护,推动建设公园城市,加强城市绿道网络体系建设。七是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程。推动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塑造特色城市风貌。落实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规划要求,避免破坏性建设。八是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程。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稳步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各类清洁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推广绿色低碳建造方式,大力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九是城市安全韧性增强工程。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城市更新改造中建设工程的本质消防安全水平,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加快不达标雨水管道扩容改造,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易涝点整治。十是智慧化改造提升工程。推进通信网络、基础算力、智能终端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房屋和市政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和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推广全领域全周期数字化场景应用,完善数字化惠民服务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成立城市更新行动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各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城市更新行动领导,建立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年度工作计划,加快城市更新项目建设。二是健全相关制度。开展城市体检,形成“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制度。加快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明确任务目标、重点内容、实施策略和路径措施。三是强化政策支持。省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工作指导。各市根据自身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强要素保障,拓宽融资渠道。四是广泛宣传引导。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城市更新项目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制度,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做好政策解读,全面引导公众参与、支持城市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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