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打印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3-11-21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社会信用与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相并列,作为市场经济的四大基础制度,这彰显出我国以信用赋能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心和信心。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作为畅通国内大循环、建立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的重要内容,作为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2023年,省发展改革委将信用赋能营商环境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在前期推进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信用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场景应用,在学习借鉴先进省市经验的基础上,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进一步深化“无证明之省”建设,充分释放信用数字化改革红利,为全省经营主体提供便利,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当前,在企业上市、行政管理、申请优惠、商务活动等事项中,经常需要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企业在证明开具过程中常常面临“三多两低一难”问题,“三多”即需开具证明数量多、需申请行政机关多、需办理流程多,“两低”即证明内容规范化程度低和证明力低,“一难”指难以找到一个明确的部门统管。以企业上市为例,需提供最近39个月无违法违规的证明材料。企业需要到二十几个有关部门开具总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的相关证明,有些部门在出具证明时还需市、区两级核查,相关证明又有时效性,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

为切实解决经营主体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开具难、开具多等问题,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司法厅、大数据局等部门在对我省数据基础、证明情况等进行调研摸底基础上,积极向广东、上海等省市学习取经,起草了《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广泛征求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社会公众意见,在反复修改完善并经合法合规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后,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将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

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主要适用于以下场景和领域:

在适用主体上,适用于在山东省区域内注册的公司、非公司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经营主体,用以证明自身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相关领域违法违规记录情况。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在适用场景上,主要应用于需出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以下五个场景。一是申请国(境)内外上市、发行企业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再融资、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等融资领域;二是申请资金支持、优惠政策、项目申报、评先评优等政策优惠领域及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等;三是办理行政审批、资质认可、市场准入等部分行政管理领域;四是银行贷款、尽职调查、审计、商业合作等商务经营领域;五是其他可以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情形。

在适用领域上,涵盖了与证明事项相关的52个领域,包括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管理、安全生产等。

在获取方式上,按照“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的原则,采取线上、线下两种信用报告服务,供经营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主体可登录“信用中国(山东)”网站、“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后,下载电子版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也可通过部署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的信用查询机实现线下查询、打印公共信用报告。今天,“信用中国(山东)”网站报告下载程序已经上线试运行,12月1日起,将在“爱山东”和查询机等多端口正式运行。

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可以用三个一来概括,即“一键”申请、“一纸”代替、“一秒”出具,实现无违法违规证明“网上办、随时办、实时办、免费办”。这项信用领域数字化改革实现了多赢,一是有利于惠企便民,切实解决企业在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大大减轻企业开具证明的负担,减少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有利于从全省层面统一无违法违规证明的标准,减少权力寻租或个别部门证明开具过程中条件程序不规范问题。三是有利于减少部门出具各种证明的负担,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深化我省“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打造山东“无证明之省”建设的升级版。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及时总结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科学严谨、稳妥审慎地迭代完善、逐步推进,充分挖掘和不断创新信用信息赋能和信易+场景应用,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以高质量的信用环境支撑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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