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枣庄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打印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01-23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枣庄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24〕11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非常关心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指出:“发展特色产业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一条重要途径,要着力做好‘土特产’文章,以产业振兴促进乡村全面振兴。”2023年9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枣庄考察石榴产业时指出,要“做好品牌、提升品质,延长产业链,增强产业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带动更多乡亲共同致富。”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推进枣庄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

枣庄是全国七大石榴主产区之一,石榴种植面积12万亩、600余万株,石榴产量超过1.2亿斤。近年来,枣庄市按照“大规划、大产业、大市场、大品牌、大旅游、大统筹”思路,加速推动石榴产业发展。建设石榴林木种质资源库,保存石榴种质432份,培育国审石榴良种1个、省审石榴良种6个、石榴新品种9个;年产石榴盆景盆栽约20万盆,在园总量超过30万盆;拥有全国连片种植面积最大的石榴园,100年以上树龄的石榴树3万余棵,参与制定国家和省级石榴行业标准4项;布局建设大健康产业园,石榴深加工和销售企业70余家;石榴系列产品销售网店达到80余家,重点打造冠世榴园风景区旅游精品项目。

二、起草过程

为推动枣庄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领导批示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农科院组成调研组开展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听取推进石榴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研讨产业发展思路、工作重点、路径举措。在充分调研、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支持枣庄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部分省直部门、单位意见并报省领导同意后,与25个省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后,于2024年1月20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实施。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包括五大部分,9项具体任务,3条保障措施,涉及石榴种植、盆景盆栽、精深加工、品牌贸易、农文旅融合、科技创新等全产业链。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围绕打造石榴全产业链,强化政策扶持、科技赋能、要素保障。争取到2030年,枣庄石榴产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形成全要素集聚、全产业融合、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的发展格局。

第二部分,建设三大基地,提升石榴品质,夯实品牌建设基础。一是建设石榴种质资源创新应用基地,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创新利用,开展优良品种引种、选育;二是建设石榴精品种植生产基地,支持建设一批标准化管理、设施栽培、老化劣质改造等石榴种植园区;三是建设石榴盆栽盆景和苗木基地,扶持一批石榴盆栽盆景精品园,打造集电商、生态、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石榴盆景特色集聚区,发展优质石榴苗木繁育基地。

第三部分,打造三大中心,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产业增值增效。一是打造石榴产品精深加工中心,着力提升生产加工能级,加强与先进企业和知名品牌的合作,做大加工规模,加快石榴加工向产业链和价值链中高端迈进;二是打造石榴产品贸易中心,加强“峄城石榴”产品商标注册、运用和保护,建设大型现代化石榴产品全国贸易集散中心,打通线上线下全渠道销售网络;三是打造石榴文旅休闲观光中心,促进石榴产业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加强石榴古树资源保护、宣传和利用。

第四部分,实施三大工程,增强产业支撑,提升产业发展动能。一是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支持枣庄围绕石榴高效种植、精深加工和高值产品开发,开展全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与产业化示范;二是实施人才引育工程,加强石榴产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完善人才引育政策,建立专家驻点制度,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三是实施主体培优工程,培植石榴产业“链主”企业,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加强政策保障、要素配置、工作激励。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在产业用地、重点项目、专项债券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三是加强金融助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石榴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完善农业特色保险、农业融资担保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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