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打印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6-04-02


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一、出台背景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工作,强调“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处理好中心城市与区域发展的关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持续提高城镇化质量,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优化城市规模结构,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国发〔2024〕17号),对新型城镇化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行动方案》在全面系统评估新型城镇化建设前两年行动方案基础上,明确今后三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思路、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二、起草过程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去年12月以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赴菏泽、德州、济宁等市及其他城镇化潜力地区开展现场调研,分东中西三个片区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市县政府、部门、企业和群众代表意见建议,起草了《行动方案》,充分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完成部门会签、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3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总体分为六部分、18条。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今后三年全省新型城镇化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第二至五部分为方案主体,共15项重点任务,一是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包括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强化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完善多元化住房体系、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等4项任务;二是加快构建现代化城市体系,包括提升济青都市圈辐射带动力、优化多极支撑城市体系、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打造就地就近城镇化载体等4项任务;三是增强潜力地区发展内生动力,包括培育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强化科技创新赋能、推动产业园区提级扩能等3项任务;四是深化城乡融合发展,包括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推进城乡要素有序流动、促进三产融合发展等4项任务。

第六部分为要素保障,包括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土地要素配置、强化项目储备服务等3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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