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打印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3-04-04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22〕766号)要求,3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提出,要完善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工作机制,健全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1+N+X”政策体系。《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是“X”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旨在推动东部地区发达城市与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开展对口合作。济南市与临沂市建立对口合作关系,对实现两市重大发展战略机遇政策清单化、清单项目化、项目落地化至关重要,有助于推动沂蒙革命老区在新时代实现全面振兴。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济南、临沂两市起草了《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在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

二、总体原则及亮点

(一)总体原则: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22〕766号)要求,结合济南与临沂两市实际,秉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各扬所长,动能转换、协同发力,均衡普惠、民生共享”的原则,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园区共建共享等领域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双方特有资源,实现互惠互利。

(二)主要亮点:

一是打造济南临沂经济协作区。积极谋划在蒙阴县设立济临经济协作区,助推蒙阴县积极融入济南都市圈,着力打造对口合作亮点工程。如“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康养设备及食品制造、现代商贸物流等领域,建设符合济南—蒙阴发展方向的特色园区”。

二是全面推进济南临沂对口合作。依据《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所列5大领域,聚焦弘扬传承红色文化、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强化产业务实合作等重点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对口合作,实现两地产业共谋、交通共连、项目共商、民生共享,全力推进两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要素资源保障。重点围绕痛点、难点、堵点,提出资金、金融、人才等系列要素资源保障措施。在资金保障方面,提出“济南市协作帮扶资金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在金融政策方面,提出“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深入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支持济南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与临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开展交流合作”;在人才政策方面,提出“积极组织两地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支持两地区县(功能区)通过结对、部门对口选派等方式开展定向挂职”等。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八大方面。

一是弘扬传承红色文化。提出传承践行红色精神、保护利用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文物、推动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等3项主要任务。

二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提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培育优质农产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3项主要任务。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提出畅通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布局等2项主要任务。

四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出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培育发展绿色产品等2项主要任务。

五是强化产业务实合作。提出联合做强优势产业、共同培育新兴产业、协同建设产业园区、强化“双创”协同合作、着力提升现代物流业等5项主要任务。

六是增进老区民生福祉。提出加强优质教育供给、推进医疗服务高效协同等2项主要任务。

七是建成对口合作样板。提出打造蒙阴亮点工程、建设济临经济协作区等2项主要任务。

八是强化要素资源保障。提出加强资金保障、加强金融保障、加强人才保障等3项主要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