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暂无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
成文日期: 2023-03-24 发布日期: 2023-03-30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统一编号: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鲁政办字〔2023〕31号 有 效 性: 0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鲁政办字〔2023〕31号
成文日期: 2023-03-24
统一编号:
有 效 性: 0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3〕31号


济南、临沂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22〕766号)要求,结合济南与临沂两市实际,秉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各扬所长,动能转换、协同发力,均衡普惠、民生共享”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是指导两市全面开展对口合作的行动纲领,目标期至2026年,远期展望至2030年。

一、弘扬传承红色文化

1.传承践行沂蒙精神。深入挖掘沂蒙精神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组织开展红色文化论坛、“红色文化主题月”等系列活动,助力红色文化传播。将沂蒙精神列入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教学内容,根据教学需要组织主体班次学员到沂蒙革命老区开展现场教学。支持济南、临沂两市合作共建沂蒙红色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打造沂蒙精神研究传承高地。(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济南市、临沂市,以下各事项中济南市、临沂市均为责任单位,不再一一体现,并由两市具体落实各事项)

2.保护利用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文物。联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五年行动”,加大对华东革命烈士陵园、济南革命烈士陵园等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维护力度,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教育功能的烈士纪念设施。建立交流协作机制,在文物保护、融合发展、合理利用等方面相互学习借鉴,推动莱芜区、沂南县两地高标准创建省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先行区。(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3.推动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全面整合两市红色旅游资源,协同开发一批精品红色旅游线路和文旅产品,编制红色文旅对口合作专项实施方案,打造文化旅游合作升级版。联合策划文旅推介活动,支持和参加对方举办的各类文旅活动。倡导两市互为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加速推进两地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共同研发旅游宣传载体,构建信息化旅游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互助体系。(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立足临沂市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培育一批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特色产业基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整合两市农业资源优势,结合协作帮扶前期成果,编制乡村振兴对口合作专项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协作帮扶结对县(区)编制协作帮扶暨对口合作实施方案,打造乡村振兴合作升级版。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善安置区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鼓励济南市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到临沂市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加强两市劳务合作,促进人口流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

5.积极培育优质农产品。充分发挥济南农业生产科技优势和临沂自然资源及“物流之都”优势,创新规模化、标准化、订单式生产模式,联合招引一批名优特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项目,支持和引导临沂特色农产品在济销售。共同推进临沂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打造农产品“产自临沂”品牌。共同发展精致农业、体验农业、智慧农业,推进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打造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6.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动两市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依托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平台,引导产业集中集聚。加强两市在城市规划建设、重点工程谋划、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等方面的经验交流,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借鉴济南市在城市更新中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面的经验做法,支持临沂市开展城市更新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完善基础设施网络

7.畅通综合交通运输通道。统筹铁路、公路、民航、物流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强两市交通互联互通,编制交通基础设施衔接互通专项实施方案,打造基础设施合作升级版。合力推动京沪高铁辅助通道、莱芜至临沂高铁等规划建设。加快建设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西环段、临淄至临沂、临沂至滕州、京台高速公路改扩建等项目,加快推进董梁高速、蒙阴至邳州等高速项目。加快推进济南遥墙国际机场二期改扩建、临沂启阳机场航站楼改扩建及附属工程等项目,支持济南遥墙国际机场打造国际枢纽机场、临沂启阳机场打造区域枢纽机场。深入推进济南、临沂国家物流枢纽联动发展,加快建设济南、临沂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共同做好济南临沂城市群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8.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充分发挥济南市在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的建设示范引领作用,加大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支持临沂市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工业物联网改造和数字赋能,加快传统行业“上云用数赋智”步伐。支持临沂市在智慧工厂、园区、农业、文旅、教育、环保、医疗、交通等典型场景开展5G示范应用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9.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深化两市在生态空间共保、环境问题共治、绿色理念共享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编制生态环保对口合作专项实施方案,共同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合作开展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生产,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引导济南市场主体、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临沂生态资源交易平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等建设项目,合作开发特色生态资源和资产。(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10.培育发展绿色产品。两市共同完善绿色低碳导向的财税、价格、金融政策,建立绿色产品认证采信制度,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绿色低碳产业集中。发挥两市国家物流枢纽优势,协同打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体系。支持临沂特色农业、绿色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与济南精深加工企业开展合作,联合打造济临绿色食品特色品牌。(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五、强化产业务实合作

11.联合做强优势产业。积极引导临沂市企业充分嫁接济南市场、金融、科技、信息等优势领域,整合两市优质产业资源,编制产业协作专项实施方案,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打造产业合作升级版。依托济南市装备制造优势,带动临沂市工程机械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济南市精品钢及深加工产业与临沂市临港精品钢和先进特钢产业在产能、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等方面深入合作,鼓励济南市先进特钢企业在临沂市设立研发基地。鼓励两市优势产业从加工制造向研发设计、创新驱动、品牌营销拓展,引导济南高端产业链条向临沂延伸,形成“济南总部+临沂生产”发展格局,实现两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2.共同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两市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与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开展有效需求对接,加强技术合作,协同促进相关成果产业化。鼓励济南市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新能源等行业企业在临沂市建设生产基地,促进两市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支持临沂市电子元器件产业嵌入济南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条,形成产业发展共同体。(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3.协同建设产业园区。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与临沂沂河新区深化合作,探索协同建设产业园区新路径。支持济南高新区与临沂高新区联动发展,在产业互动、项目对接、创新创业、科技研发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鼓励两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园区规划、政策措施等领域加强合作,促进产业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加强济南市钢城区与临沂市临港区、罗庄经济开发区等开发区合作发展,协同打造精品钢产业基地及深加工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14.强化“双创”协同合作。加强两市创新资源整合、交流、共享,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支持临沂市“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引导两市加强产学研合作,定期组织开展科技对接交流等活动。积极引进济南市先进科研院所和技术转移机构落地临沂市,在临沂市设立研发中试基地,支持建设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临沂分中心。推动济南先进科技成果与临沂市企业嫁接,深化两地科技研发成果熟化转化。依托两市大数据、云计算和社交平台等资源,联合打造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15.着力提升现代物流业。充分发挥临沂市“物流之都”优势,推动物流业与三次产业协同发展,提升供应链管理科技含量。依托物联网、人工智能、自动导航、区块链等技术,实现全自动化运输、智能化仓储管理、智能分拣、智能物流追踪,提升两地物流业智慧发展水平。鼓励绿地全球商品贸易港、盖世智慧供应链枢纽、中国北方生活消费品(济南)分拨中心等重点项目在临沂设立分厂或合作机构,大力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联合培育一批综合供应链物流服务领先领军企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六、增进老区民生福祉

16.加强优质教育供给。推动职业教育协作发展,支持优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跨市服务,推动校校合作、校企合作、贯通培养,建设人才成长“立交桥”,支持临沂市建设高技能人才强市。鼓励两市探索建立双向挂职交流机制,推进两市各学段学校间的对口交流协作。依托济南国家级产教融合城市,支持临沂市建设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园区。支持两市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等联合成立对口合作智库联盟,系统开展科学性、前瞻性研究。(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17.推进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支持两市相互参与对方主办、承办的国际国内医疗卫生学术研讨会,共同推广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与兰山人民医院合作远程诊疗经验,鼓励两市医疗机构共建“区域+专科联盟”点面结合、全专互补的医联体,协同推进两市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提升检验能级。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体系,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提高联网直接结算率。发挥健康领域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利用临沂道地药材产区、山水温泉等自然资源优势,推动两地医养健康产业协同发展。(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

七、建成对口合作样板

18.打造蒙阴亮点工程。支持将蒙阴县作为两市党性教育、研学旅游首选地,引导两市国有企业、工商资本参与蒙阴县旅游康养项目开发建设,积极推介蒙阴县文旅康养资源,打造济南市民休闲研学首选地。支持蒙阴县建设济南市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济南市级协作帮扶资金加大向蒙阴县倾斜支持力度。

19.建设济临经济协作区。突出蒙阴县毗邻济南的区位优势,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康养设备及食品制造、现代商贸物流等领域,建设符合济南—蒙阴发展方向的特色园区,在蒙阴县合作共建济临经济协作区。依托蒙阴县突出的生态优势和丰富的GEP核算成果,加快融入济南都市圈,为蒙阴县承接产业转移、开展项目合作、招商推介、服务人才交流、转化科技成果提供支持。

八、强化要素资源保障

20.加强资金保障。济南市协作帮扶资金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支持衔接推进区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积极争取中央、省政策性资金和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提高转移资金绩效,在对上争取预算内投资时优先考虑支持济临合作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积极予以支持。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对口合作重大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1.加强金融保障。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深入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支持济南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与临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开展交流合作,增强科创金融、普惠金融、新市民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政策沟通、经验互鉴和信息共享,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跨区域协同创新效应。鼓励两市金融服务机构开展交流合作,积极发挥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功能作用,服务两地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

22.加强人才保障。积极组织两地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支持两地区县(功能区)通过结对、部门对口选派等方式开展定向挂职。鼓励临沂市企事业单位与济南市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校基础培养+企业科研实训”的人才培养体系,支持临沂市每年邀请一批济南高等院校教授专家参加对口合作科技研讨交流会,促进高等院校教授专家与临沂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加强两地人才服务合作,积极引导双方高端人才参与两地创新创业。完善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入临”绿色通道,鼓励在济学者、院士等高层次人才赴临支持临沂产业和企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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