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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大数据局
  • 办公地点: 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大数据局
  • 传真: 0531-51785177
  • 办公时间: 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531-51785178
  • 机关简介
  • 领导信息
  • 内设机构
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大数据局(以下简称省大数据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落实国家大数据相关标准,拟订全省大数据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实施大数据战略,负责调研了解全省大数据需求,拟订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数字山东建设。

(二)负责统筹云网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全省云网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职责,牵头推进政务领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省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等统一建设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协调、管理,指导其他领域云网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三)负责全省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建立完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指导规范数据资源交易,组织编制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推动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完善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促进政务、民生、产业领域各类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数据支持工作。

(四)负责全省电子政务工作,研究提出全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相关工作开展评估考核,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和业务协同体系建设,承担省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配合省委办公厅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数据服务政府决策的机制,推动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五)统筹推进全省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大数据有关工作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

(六)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开展相关知识普及、教育培训以及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七)承担省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