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MB2848646L/2026-00673 | 组配分类: | 执法检查 |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 文件编号: | |
| 有效性: |
鲁农(渔政)罚〔2026〕264号
胡善富(鲁日山渔养69886)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案,依照《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对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九)渔业船员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吊装作业未佩戴安全帽或者酒后驾驶渔业船舶的”,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