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5-22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24〕74号 发布日期: 2024-05-23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王龙为烈士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王龙为烈士的批复

鲁政字〔2024〕74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评定王龙为烈士的请示》(泰政呈〔2024〕5号)收悉。依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特评定王龙为烈士,其亲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 韩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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