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30270/2024-00596 组配分类: 住房公积金
发布机构: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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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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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8 10:45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山东省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6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其中,山东电力集团分中心隶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南铁路分中心隶属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中心隶属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37人,其中,在编1650人,非在编1387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负责对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51846家,净增单位30031家;新开户职工120.66万人,净增职工46.36万人;实缴单位293417家,实缴职工1170.51万人,缴存额1990.3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40%、4.12%、9.09%。2023年末,缴存总额16205.5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00%;缴存余额5910.68亿元,同比增长9.49%。


 

1  2019-2023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图


1    2023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地区

实缴单位

(万个)

实缴职工

(万人)

缴存额

(亿元)

累计缴存总额

(亿元)

缴存余额(亿元)

山东省

29.34

1,170.51

1,990.35

16,205.57

5,910.68

济南市

6.02

204.87

430.93

3,481.01

1,248.11

青岛市

8.73

210.34

365.69

3,095.64

964.59

淄博市

1.32

61.87

100.03

854.09

356.82

枣庄市

0.71

32.21

53.93

495.21

178.61

东营市

0.63

43.14

98.86

970.15

183.99

烟台市

1.54

90.58

160.46

1,239.72

465.08

潍坊市

1.37

84.58

103.72

912.40

328.14

济宁市

1.22

67.67

124.11

1,034.24

385.93

泰安市

1.08

54.68

70.37

569.65

220.68

威海市

0.94

45.02

56.14

510.69

211.43

日照市

0.66

29.03

55.30

417.40

154.09

临沂市

1.57

73.73

115.45

893.63

374.15

德州市

1.19

54.20

64.35

431.87

198.49

聊城市

0.97

43.50

63.39

450.38

215.38

滨州市

0.75

34.69

55.09

372.45

168.08

菏泽市

0.63

40.40

72.51

477.04

257.10


(二)提取。2023年,457.6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478.04亿元,同比增长28.4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26%,比上年增加11.19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10294.8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76%。


 

2 2019-2023年全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图


2    2023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地区

提取额

(亿元)

提取率

%)

住房消费

类提取额

(亿元)

非住房消费类

提取额(亿元)

累计提

取总额

(亿元)

山东省

1,478.04

74.26

1,085.06

392.99

10,294.89

济南市

330.30

76.65

254.81

75.49

2,232.91

青岛市

274.38

75.03

213.22

61.16

2,131.05

淄博市

76.14

76.11

47.07

29.07

497.27

枣庄市

40.06

74.27

27.33

12.73

316.60

东营市

79.84

80.76

67.63

12.21

786.16

烟台市

110.56

68.90

73.24

37.32

774.65

潍坊市

91.87

88.57

67.31

24.56

584.26

济宁市

86.95

70.06

60.55

26.40

648.31

泰安市

46.37

65.89

30.47

15.90

348.96

威海市

42.09

74.97

28.85

13.24

299.26

日照市

40.70

73.60

31.74

8.96

263.30

临沂市

79.02

68.45

56.58

22.44

519.48

德州市

45.52

70.73

30.40

15.12

233.38

聊城市

44.81

70.70

31.93

12.88

235.00

滨州市

40.06

72.72

28.98

11.08

204.37

菏泽市

49.36

68.08

34.94

14.42

219.9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19万笔896.54亿元,同比上升7.69%、23.48%。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09.84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6.72万笔、8906.28亿元,贷款余额4620.2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05%、11.19%、6.6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8.17%,比上年末减少2.11个百分点。

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520.90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4.06%,比上年末减少0.3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346953.19万元。


 

3 2019-2023年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图


3    2023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地区

放贷笔数(万笔)

贷款发放额

(亿元)

累计放贷笔数(万笔)

累计贷款总额

(亿元)

贷款余额

(亿元)

个人住房贷款率(%)

山东省

20.19

896.54

306.72

8,906.28

4,620.29

78.17

济南市

3.33

179.24

46.27

1,609.81

855.33

68.53

青岛市

2.96

138.03

46.84

1,412.18

757.48

78.53

淄博市

0.99

44.54

19.11

576.37

322.63

90.42

枣庄市

0.86

24.07

11.65

309.34

155.05

86.81

东营市

0.75

30.72

13.60

300.04

129.79

70.54

烟台市

1.77

79.48

21.85

656.23

386.95

83.20

潍坊市

1.31

57.15

19.74

516.11

271.21

82.65

济宁市

1.06

49.43

23.92

653.21

308.12

79.84

泰安市

0.94

39.98

12.00

325.43

180.44

81.76

威海市

0.79

33.89

11.37

316.94

140.26

66.34

日照市

0.70

24.81

9.32

236.30

123.74

80.30

临沂市

1.76

88.44

25.08

756.41

335.04

89.55

德州市

1.02

33.73

11.47

324.51

161.04

81.13

聊城市

0.52

16.64

15.52

348.33

163.72

76.01

滨州市

0.61

26.11

8.36

246.08

124.74

74.22

菏泽市

0.83

30.27

10.62

318.98

204.75

79.64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21099笔968818.85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189839.2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141372.41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3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858.02万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5577笔502191.80万元,累计贴息31160.39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3年,未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年末,国债余额为0。

(五)融资:2023年,融资0亿元,归还0亿元。2023年末,融资总额69.61亿元,融资余额为0。

(六)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337.42亿元。其中,活期0.98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23.17亿元,1年以上定期550.04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563.23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8.17%,比上年末减少2.1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1772643.35万元,同比增长6.55%。其中,存款利息331993.5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435919.46万元,其他4730.3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938082.44万元,同比增长9.86%。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859439.50万元,归集手续费28710.9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8810.53万元,其他1121.5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834560.91万元,同比增长3.07%;增值收益率1.48%,比上年减少0.1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9646.4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5628.7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59285.76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5501.4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58857.90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89551.3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831038.55万元。


4    2023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地区

业务收入

(亿元)

业务支出

(亿元)

增值收益

(亿元)

增值收益率

%)

提取贷款

风险准备金

(亿元)

提取管

理费用

(亿元)

提取公租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

(亿元)

山东省

177.26

93.81

83.46

1.48

0.96

6.56

75.93

济南市

37.42

19.69

17.73

1.48

0.00

1.43

16.30

青岛市

29.19

13.89

15.30

1.66

0.65

1.11

13.54

淄博市

10.97

5.65

5.33

1.54

0.00

0.55

4.78

枣庄市

5.31

2.71

2.60

1.52

0.00

0.19

2.40

东营市

5.25

2.89

2.36

1.35

0.00

0.60

1.76

烟台市

14.81

8.80

6.01

1.36

0.12

0.19

5.70

潍坊市

9.88

5.29

4.59

1.43

0.00

0.58

4.01

济宁市

12.03

6.62

5.41

1.47

0.00

0.35

5.07

泰安市

6.53

3.32

3.22

1.55

0.19

0.22

2.80

威海市

6.61

3.28

3.33

1.65

0.00

0.27

3.06

日照市

4.28

2.32

1.96

1.33

0.00

0.06

1.90

临沂市

11.22

6.10

5.12

1.44

0.00

0.21

4.91

德州市

5.81

3.05

2.76

1.48

0.00

0.21

2.55

聊城市

6.21

3.74

2.47

1.19

0.00

0.20

2.27

滨州市

5.04

2.75

2.29

1.42

0.00

0.20

2.09

菏泽市

6.70

3.72

2.98

1.21

0.00

0.20

2.78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60699.08万元,同比上升0.05%。其中,人员经费35079.24万元,公用经费9080.02万元,专项经费16539.8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7352.08万元,逾期率0.1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89551.37万元。2023年,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8.31%,国有企业占20.68%,城镇集体企业占3.33%,外商投资企业占4.9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4.1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2%,灵活就业人员占0.85%,其他占5.70%;中、低收入占98.48%,高收入占1.52%。


 

4  2023年缴存职工人数按所在单位性质分类占比图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4.04%,国有企业占13.33%,城镇集体企业占3.22%,外商投资企业占3.9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9.2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48%,灵活就业人员占2.94%,其他占9.86%;中、低收入占99.72%,高收入占0.28%。


 

5  2023年新开户职工人数按所在单位性质分类占比图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2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2.68%,租赁住房占4.38%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2.1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19%,出境定居占0.03%,其他占2.3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4.16%,高收入占5.84%。


 

6  2023年提取额按提取原因分类占比图


(三)个人贷款业务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144(含)平方米以下占82.13%,144平方米以上占17.8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0.74%,购买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占19.26%;中、低收入占98.12%,高收入占1.88%;购买新房占64.6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56%),购买二手房占33.8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0%,其他占1.4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3.3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6.5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10%;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5.91%,30岁-40岁(含)占44.69%,40岁-50岁(含)占15.03%,50岁以上占4.37%。


 

7 2023年贷款笔数按购房面积、套数职工收入、性质分类占比图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9.56%,比上年增加10.3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使用方面,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将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支付房租提高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按实际房租提取公积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加装电梯等内容纳入文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领域落实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要求,指导各市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政策,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认房不认贷”有关要求,各城市中心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缴存方面,指导济南、青岛列入第二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国家试点(全国共7个),用好试点政策“工具箱”,设置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自由转换和灵活退出机制,配套缴存补贴、贷款额度上浮、房屋租金直付等政策优惠,采取新闻发布、直播宣讲、上门辅导等方式,主动走进灵活就业人员聚集区,鼓励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制度红利。其他城市也全面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政策,提供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服务。截至年末,全省累计13.1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额13.99亿元,发放贷款46.62亿元,有力支持了新市民、进城务工人员等灵活就业群体的住房需求。

(二)开展监督检查情况。一是深入开展逾期贷款管理专项督导组织各市梳理分析逾期贷款情况,对逾期率较高的城市进行重点督导和帮扶,指导各市分类施策多措并举,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力度。年末个贷逾期率0.16‰比上年末降低20%。二是全面开展风险防控调研督导抽调省内公积金业务、财务、风控、信息等方面的业务骨干组成调研组,深入16设区城市开展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调研督导,重点对资金安全管理、贷款管理和监管服务平台、电子稽查工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资金安全。三是及时开展政策调整情况自查自纠组织各设区城市全面梳理本地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对违反国家规定的予以纠正。指导各市落实政策调整备案制度,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推进政策决策科学化。四是定期开展电子化常态化监管充分利用电子稽查工具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和数据进行动态监管,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指导各市公积金中心及时落实整改任务,并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扎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民服务质效不断提升。一是深入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和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突出“服务标准落实年”主题,不断优化提升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出100个省级住房公积金“强规范、优运行”示范项目。开展深化公积金行业文明创建课题研究,为全国住房公积金行业文明创建贡献山东智慧。二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组织编制全省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推40个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受理标准、服务对象、办理环节、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全省统一。深化标准化成果应用,加快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业务中台对接,推进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全上网、进中台、统一办”。三是持续提高缴存职工办事便捷度深化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会同有关部门完成“职工退休一件事”“员工就业一件事”,实现相关业务“一次受理、一链办结”。通过全程网办的方式,实现租房提取、提前退休提取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持续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实时监控异地转移接续等业务受理情况,确保及时办理。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一是建设全省住房公积金数字通道利用区块链技术建成公积金“数字黄河链”,16设区市公积金中心全部完成接入,实现链上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持续丰富应用场景,支撑跨域房产协查、租赁一站式服务、普惠金融等12类应用场景,“数字黄河链”项目成功入选中国(山东)自贸区最佳实践案例、全国区块链创新应用发展十大优秀案例。二是加快公积金征信信息共享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征信信息共享有关要求,指导各市公积金中心按照第二代征信系统标准,采用“总对总”模式,开展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完成了征信信息查询、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工作。三是开展数字化发展现场服务指导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省内外专家团队对各市公积金中心征信信息共享接入、数据治理、数字化发展等工作进行实地摸底调研,分析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出优化提升思路为城市公积金中心数字化转型和发展提供参考路径举办全省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培训班,邀请相关部门领导、高校教授和业内专家授课,提升从业人员素养。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行业文明创建开展和所获荣誉情况。印发《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文明创建2023年度工作安排》,明确了文明创建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各市公积金中心精心开展行业文明建设系列活动,形成深化公积金行业文明创建课题研究初步成果,全系统行业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承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我为发展建新功”巡回宣讲活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良好氛围。召开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文化建设现场会,以文化建设赋能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全省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创建文明单位(行业、窗口)省部级14个、地市级8个,青年文明号国家级5个、省部级7个、地市级17个,工人先锋号国家级1个、省部级2个、地市级4个,五一劳动奖章地市级5个,三八红旗手地市级7个,先进集体和个人国家级3个、省部级10个、地市级61个,其他荣誉国家级5个、省部级14个、地市级12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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