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3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平台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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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6 10:11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加快推进服务业平台企业做大做强,助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2023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平台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方向

2023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货物运输、软件信息、租赁商务等行业的平台企业。根据平台企业营业收入增量、营业利润增量、实际税收贡献、创造就业岗位情况进行综合排序,择优支持营业收入高、营业利润高、财税贡献大、提供就业岗位多的平台企业。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采取定额补助方式对服务业平台企业给予支持。今年1-8月份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平台企业,根据经营发展情况,自愿承诺今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比去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增加2亿元或5亿元。承诺增加2亿元的补助200万元;承诺增长5亿元的补助300万元。优先支持承诺增加5亿元的企业。今年年底没有完成承诺的退回补助资金。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平台企业在山东省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属于在库纳统服务业企业;符合2023年度重点支持方向。

2.平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高、营业利润高、税收贡献大、提供就业岗位多,总量增加显著,增长速度较快;今年1-8月份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超过1亿元。平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营业利润、实缴税金、就业人数等数据,以企业正式报出的统计报表、纳税申报表数据为准。

3.平台独立运营,具备核心竞争力,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领域有一定的积累和应用,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

4.平台企业或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行为,列入“绿色门槛”、重大税收违法、征信等负面清单的不得申报。

5.平台企业三年内以平台名义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1.平台企业按要求编制2023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平台企业资金申请报告(式样见附件1)。

2.市发展改革委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

3.市发展改革委推荐文件及推荐的平台企业汇总表(见附件3)。

(三)申报审核程序

1.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根据省申报要求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项目申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申报材料初审、现场核查、择优推荐上报等工作,并保证申报企业符合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真实、合规、完备。

2.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平台企业发展实施细则》,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综合评价。专家组实地核查拟支持企业,重点评审(核查)企业数据资料真实性、合规性、完备性等,并形成书面专家评审意见。省发展改革委根据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意见,提出拟支持的企业名单和资金分配意见,向社会公示拟支持的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省发展改革委向省财政厅提交资金拨付建议,省财政厅按程序进行合规性审核后下达资金。

(四)各市推荐数量

每个设区市向省发展改革委推荐数量不超过4个,每个重点支持方向的平台企业个数不超过2个。

(五)报送时间

2023年9月28日前,请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将推荐文件及汇总表、申报承诺书、被推荐平台企业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各2份、电子版光盘各1份)寄送至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逾期不受理。

附件.pdf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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